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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囊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2026-09-15 12:26:36 来源:扎囊县人民检察院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2

一、部门(单位)职责2

二、机构设置2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15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主要职责包括法律监督、审查批捕和起诉、公益诉讼及控告申诉受理等,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和维护司法公正。

二、机构设置

我院内设机构5个,编制20人;实有干警22人。

内设机构:综合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5个内设机构。

1.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羁押必要性审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相关申诉案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刑事相关申诉案件。

2.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试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本院管辖的公益诉讼案件。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本院管辖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相关申诉案件。

3.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4.第四检察部。负责案件管理、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受理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对本院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和本院的规定、决策的情况进行督察。承担检察官惩戒、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检察监督线索管理等工作。

5.检察综合部(政工科、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财务装备管理工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信息安全等工作。负责本院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与组织建设、检察官管理、劳动工资管理,以及检察官遴选、检察官助理和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录等工作。负责机关意识形态、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检察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司法警察工作,以及本院的警务保障和机关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总计1,034.87万元,支出总计1,034.87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90.36万元,下降21.9%。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034.87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034.87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注2025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03表;2024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034.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4.8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03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2.13万元,占91.03%;项目支出92.74万元,占8.9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34.87万元,支出1,034.87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0.36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项目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注2025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4.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0.36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4.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0.61万元,占84.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97万元,占7.43%;卫生健康支出35.19万元,占3.4%;住房保障(类)支出52.09万元,占5.03%。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34.87万元,支出决算为1,03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70.61万元,支出决算为87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97万元,支出决算为7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卫生健康(类)支出35.19万元,支出决算为3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住房保障(类)支出52.09万元,支出决算为5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预算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4.6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07.4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注上述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4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5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4决算相关数据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与2024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5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52万元,支出决算为10.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4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48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5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52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出差车辆油料费、洗车费及车辆保险费和日常维修维护等公车运维上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注202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4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0.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79%。(预算部门如有,请对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简单说明;没有,则简要说明本年没有进行相关工作及理由。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此项)。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参照如下格式说明(表述应与决算内容保持一致):我部门(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包括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全年预算数为3.71万元,执行数为3.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本年度完成装备采购5台/套,装备采购验收合格率100%,装备配备符合政法装备配置标准,设备运维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办案人员装备使用满意度98%,有效夯实审判执行硬件基础。存在问题:个别装备项目年末完成采购验收,支付流程跨期至次年;部分装备采购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调整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较预算缩减,形成当年资金结余。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全年预算数为78.05万元,执行数为78.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年办理结案案件125件,完成检察业务保障260次,办案经费使用合规率100%,经费保障及时率99%。经费保障全院案件办理等业务开展,审判执行保障水平有效提升,改善司法便民服务条件。存在问题:由于检察文化长廊、未成年人检察活动室等项目前期论证、方案设计滞后,项目未启动,对应资金无法支出;部分办案耗材、差旅和业务保障支出较预期有所减少;经费管控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在保障办案业务正常运转前提下,压缩非必要开支。

司法救助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司法救助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本年度完成司法救助案件1件,严格落实司法救助相关政策,救助资金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发放成本得到有效管控,救助案件审批合规率、资金及时发放率均达100%,有效缓解案件当事人经济困难,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切实维护困难当事人合法权益。本案系联合救助案件,我院坚持厉行节约原则,统筹联动相关单位共同落实救助责任,合理分担救助资金,最大限度节约本级财政资金,实现救助效果与资金效益相统一。

项目质保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质保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全年预算数为8.23万元,执行数为8.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年完成3个完工项目质保金审核支付工作,质保金资金规范支付率100%,工程售后问题处置及时,设备工程质保期环保情况达标。通过质保金管理,有效防范工程项目质量风险,保障审判执行业务正常运转,项目施工单位对质保金办理满意度达标。本项目无较大偏差,全部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三)部门评价结果(预算部门填写,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在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

(四)财政评价结果(如有)

反映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预算部门(单位)重点项目财政评价情况,如有,可将评价报告附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89.36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4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13.64万元增长15.26%。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维修维护等方面

(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可取自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注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据取自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4361.28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取自2025年度部门决算F02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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