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基层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四)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由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
(五)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六)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七)负责本院干警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表彰奖励、法治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八)负责本院的内部监督和法官惩戒工作。
(九)负责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承担司法鉴定、通讯网络等技术管理工作。
(十)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1.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负责全院审判流程节点控制、审判执行质效评估、案件质效管理、司法数据统计工作。负责案件质量、法律文书、案件信息录入评查工作,承担审判工作研究和法院信息化建设。负责督查督办工作,承担本院审判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综合行政、对外联络、财务装备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司法政务工作。
2.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登记立案、涉诉信访、导诉接待、材料转接、法律咨询、诉前保全、诉前引调。办理司法确认、司法救助、司法技术鉴定。办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3.综合审判庭。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行为的案件及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
4.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本院受理、受托和上级法院交办执行案件的实施工作。负责办理其他有关执行工作事项和综合性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承担院机关安保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
5.政治部。负责本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承担本院党群纪检、组织人事、法官管理、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干部的工作。负责本院法官遴选、法官助理的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录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文化建设、典型选树、表彰奖励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总计1,419.96万元,支出总计1,419.96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0.88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变动,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二是项目经费压减。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419.96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20.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变动,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以及项目经费压减。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419.96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注:2025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03表;2024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419.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9.9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41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25万元,占82.84%;项目支出243.71万元,占17.1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19.96万元,支出1,419.96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88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变动,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二是项目经费压减。支出减少20.88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变动,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二是项目经费压减。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注:2025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9.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88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变动,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以及项目经费压减。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9.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84.56万元,占83.4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75万元,占8.57%;住房保障(类)支出65.62万元,占4.62%;卫生健康(类)支出48.03万元,占3.38%。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19.96万元,支出决算为1,41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84.56万元,支出决算为118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年初预算为121.75万元,支出决算为12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类)。
年初预算为48.03万元,支出决算为4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类)。
年初预算为65.62万元,支出决算为6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预算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6.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6.3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89.8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注:上述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4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0(类)支出0万元,占0%;0(类)支出0万元,占0%;0(类)支出0万元,占0%。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5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4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0(类)支出0万元,占0%;0(类)支出0万元,占0%;0(类)支出0万元,占0%。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5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6万元,支出决算为14.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8.75万元,下降37.54%,主要原因是压缩非必要出行及减少公车维修护费。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5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4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5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维护、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审费、车辆油料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注:202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4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95.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0.78%。组织对2025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5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5.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参照如下格式说明(表述应与决算内容保持一致):我部门(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包括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司法救助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司法救助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完成司法救助案件1件,严格落实司法救助政策,救助资金严格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发放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救助案件审批合规率、资金及时发放率均达到100%。有效缓解案件当事人经济困难,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切实保障困难当事人合法权益。项目全部绩效目标完成,无目标偏差。
诉讼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诉讼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4分。全年预算数为21.93万元,执行数为21.37万元,完成预算的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办理诉讼费退费业务57件,诉讼费退费差错率0,退费业务全部按期办结;诉讼费资金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有效保障诉讼费收缴、退费业务正常运转,维护案件当事人诉讼权益。
存在偏差: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主要原因为部分退费业务受第三季度案件收案期限限制,当期不具备退费办理条件,造成少量资金未执行。
项目质保金项目自评表:
项目质保金项目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全年预算数为10.2万元,执行数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完成4个完工项目质保金审核支付工作,质保金资金规范支付率100%,工程售后问题处置及时,设备工程质保期环保情况达标。通过质保金管理,有效防范工程项目质量风险,保障审判执行业务正常运转,项目施工单位对质保金办理满意度达标。本项目无较大偏差,全部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表: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6分。全年预算数为58.2万元,执行数为5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办理结案案件404件,完成审判执行业务保障336次,办案经费使用合规率100%,经费保障及时率99%。经费保障全院案件审理、执行、审判辅助等业务开展,审判执行保障水平有效提升,改善司法便民服务条件。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表: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8分。全年预算数为139.37万元,执行数为131.18万元,完成预算的9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完成装备采购9台/套,装备采购验收合格率100%,装备配备符合政法装备配置标准,设备运维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办案人员装备使用满意度98%,有效夯实审判执行硬件基础。
存在偏差:执行率94%,个别装备项目年末完成采购验收,支付流程跨期至次年;部分装备采购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调整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较预算缩减,形成当年资金结余。
装备经费项目自评表:
装备经费项目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全年预算数为19.77万元,执行数为19.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完成诉讼服务中心装备采购1/套,装备采购验收合格率100%,装备配备符合政法装备配置标准,设备运维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立案庭办案人员装备使用满意度98%,有效夯实审判执行硬件基础。
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1. 提升预算编制科学化水平。做实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历年业务数据、下年度实际工作任务,科学测算经费需求,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从源头减少资金结余沉淀。
2. 强化项目全流程跟踪管理。对业务装备采购、工程质保金支付等项目,提前谋划采购需求,紧盯采购、验收、付款全链条,合理把控项目实施时间,尽量做到当年项目当年完成支付,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3. 严格财政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及预算管理一体化相关制度,规范经费审核支付流程,强化项目绩效理念。
4. 做实绩效运行监控。项目实施过程中动态跟踪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发现偏差及时分析、及时纠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我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部门评价结果(预算部门填写,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在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
(四)财政评价结果(如有)
反映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预算部门(单位)重点项目财政评价情况,如有,可将评价报告附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5年度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57.07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0.05万元,增长0.08%。
(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可取自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2025年度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注: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据取自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5708.92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据取自2025年度部门决算F02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84.56万元,支出决算为118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年初预算为121.75万元,支出决算为12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类)。
年初预算为48.03万元,支出决算为4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类)。
年初预算为65.62万元,支出决算为6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扎囊县人民法院机关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基层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四)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由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
(五)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六)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七)负责本院干警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表彰奖励、法治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八)负责本院的内部监督和法官惩戒工作。
(九)负责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承担司法鉴定、通讯网络等技术管理工作。
(十)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1.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负责全院审判流程节点控制、审判执行质效评估、案件质效管理、司法数据统计工作。负责案件质量、法律文书、案件信息录入评查工作,承担审判工作研究和法院信息化建设。负责督查督办工作,承担本院审判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综合行政、对外联络、财务装备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司法政务工作。
2.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登记立案、涉诉信访、导诉接待、材料转接、法律咨询、诉前保全、诉前引调。办理司法确认、司法救助、司法技术鉴定。办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3.综合审判庭。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行为的案件及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
4.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本院受理、受托和上级法院交办执行案件的实施工作。负责办理其他有关执行工作事项和综合性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承担院机关安保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
5.政治部。负责本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承担本院党群纪检、组织人事、法官管理、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干部的工作。负责本院法官遴选、法官助理的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录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文化建设、典型选树、表彰奖励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总计1,419.96万元,支出总计1,419.96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0.88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变动,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二是项目经费压减。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419.96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20.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变动,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以及项目经费压减。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419.96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注:2025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03表;2024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419.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9.9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41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25万元,占82.84%;项目支出243.71万元,占17.1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19.96万元,支出1,419.96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88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变动,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二是项目经费压减。支出减少20.88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变动,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二是项目经费压减。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注:2025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9.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88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变动,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以及项目经费压减。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9.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84.56万元,占83.4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75万元,占8.57%;住房保障(类)支出65.62万元,占4.62%;卫生健康(类)支出48.03万元,占3.38%。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19.96万元,支出决算为1,41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84.56万元,支出决算为118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年初预算为121.75万元,支出决算为12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类)。
年初预算为48.03万元,支出决算为4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类)。
年初预算为65.62万元,支出决算为6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预算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6.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6.3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89.8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注:上述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4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0(类)支出0万元,占0%;0(类)支出0万元,占0%;0(类)支出0万元,占0%。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5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4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0(类)支出0万元,占0%;0(类)支出0万元,占0%;0(类)支出0万元,占0%。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5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6万元,支出决算为14.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8.75万元,下降37.54%,主要原因是压缩非必要出行及减少公车维修护费。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5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4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5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维护、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审费、车辆油料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注:202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4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95.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0.78%。组织对2025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5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5.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参照如下格式说明(表述应与决算内容保持一致):我部门(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包括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司法救助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司法救助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完成司法救助案件1件,严格落实司法救助政策,救助资金严格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发放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救助案件审批合规率、资金及时发放率均达到100%。有效缓解案件当事人经济困难,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切实保障困难当事人合法权益。项目全部绩效目标完成,无目标偏差。
诉讼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诉讼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4分。全年预算数为21.93万元,执行数为21.37万元,完成预算的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办理诉讼费退费业务57件,诉讼费退费差错率0,退费业务全部按期办结;诉讼费资金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有效保障诉讼费收缴、退费业务正常运转,维护案件当事人诉讼权益。
存在偏差: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主要原因为部分退费业务受第三季度案件收案期限限制,当期不具备退费办理条件,造成少量资金未执行。
项目质保金项目自评表:
项目质保金项目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全年预算数为10.2万元,执行数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完成4个完工项目质保金审核支付工作,质保金资金规范支付率100%,工程售后问题处置及时,设备工程质保期环保情况达标。通过质保金管理,有效防范工程项目质量风险,保障审判执行业务正常运转,项目施工单位对质保金办理满意度达标。本项目无较大偏差,全部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表: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6分。全年预算数为58.2万元,执行数为5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办理结案案件404件,完成审判执行业务保障336次,办案经费使用合规率100%,经费保障及时率99%。经费保障全院案件审理、执行、审判辅助等业务开展,审判执行保障水平有效提升,改善司法便民服务条件。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表: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8分。全年预算数为139.37万元,执行数为131.18万元,完成预算的9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完成装备采购9台/套,装备采购验收合格率100%,装备配备符合政法装备配置标准,设备运维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办案人员装备使用满意度98%,有效夯实审判执行硬件基础。
存在偏差:执行率94%,个别装备项目年末完成采购验收,支付流程跨期至次年;部分装备采购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调整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较预算缩减,形成当年资金结余。
装备经费项目自评表:
装备经费项目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全年预算数为19.77万元,执行数为19.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完成诉讼服务中心装备采购1/套,装备采购验收合格率100%,装备配备符合政法装备配置标准,设备运维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立案庭办案人员装备使用满意度98%,有效夯实审判执行硬件基础。
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1. 提升预算编制科学化水平。做实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历年业务数据、下年度实际工作任务,科学测算经费需求,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从源头减少资金结余沉淀。
2. 强化项目全流程跟踪管理。对业务装备采购、工程质保金支付等项目,提前谋划采购需求,紧盯采购、验收、付款全链条,合理把控项目实施时间,尽量做到当年项目当年完成支付,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3. 严格财政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及预算管理一体化相关制度,规范经费审核支付流程,强化项目绩效理念。
4. 做实绩效运行监控。项目实施过程中动态跟踪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发现偏差及时分析、及时纠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我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部门评价结果(预算部门填写,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在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
(四)财政评价结果(如有)
反映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预算部门(单位)重点项目财政评价情况,如有,可将评价报告附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5年度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57.07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0.05万元,增长0.08%。
(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可取自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2025年度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注: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据取自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5708.92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据取自2025年度部门决算F02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84.56万元,支出决算为118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年初预算为121.75万元,支出决算为12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类)。
年初预算为48.03万元,支出决算为4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类)。
年初预算为65.62万元,支出决算为6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