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扎囊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教育局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教育局预算数据分析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扎囊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县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关于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教育和体育工作的统一领导。
(二)贯彻执行国家教育体育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地方性教育体育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承担全县教育体育领域改革有关工作。
(三)负责管理全县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负责教育体育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稳定安全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的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统筹管理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课程和教材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教育统计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教育考试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学生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工作。拟订全县教育、体育经费政策并监督实施,管理县级教育、体育经费和教育、体育国有资产,协调县审计局开展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国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推广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双语教育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教育对外交流和合作,负责教育受援工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扎囊县教育局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为扎囊县教育体育局机关、扎囊县中学、扎唐镇小学、桑耶镇小学、扎其乡小学、朗塞岭小学、吉汝乡小学、雪拉乡小学、阿扎乡小学、扎塘镇幼儿园。
三、部门预算构成
县教育局内设10个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扎囊县中学、扎唐镇小学、桑耶镇小学、扎其乡小学、朗塞岭小学、吉汝乡小学、雪拉乡小学、阿扎乡小学、扎塘镇幼儿园。
第二部分
扎囊县教育局2026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扎囊县教育局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6年度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2177.3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二、2026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2177.38万元,同比减少23781.0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其中:上年结转152.45万元,占7%;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87.93万元,占91.30%;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7万元,占1.7%;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2177.38万元,同比减少2378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7万元,占28.74%;项目支出1551.68万元,占71.2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77.38万元,同比减少23781.0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987.93万元、政府性基金3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上年结转152.4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5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1845.5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61万元、其他支出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40.38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3296.24万元,减少60.63%。其中(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5万元,占0.97%、教育支出1845.52万元,占86.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65万元,占1.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75万元,占8.68%;卫生健康支出24.01万元,占1.12%,住房保障支出34.61万元,占1.62%。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20.85万元。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457.03万元,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20.04万元,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493.69万元,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预算数为48万元,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预算数为826.76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预算数为29.65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6.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42.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预算数为40.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预算数为96.54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为20.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为3.64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为34.6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表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7.7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523.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2.63万元、津贴补贴215.46万元、奖金23.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42.3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64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82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9.87万元、住房公积金34.6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7.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8万元、差旅费0.4万元、维修(护)费5.17万元、劳务费5.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62万元、工会经费8.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4.07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40.71万元、医疗费补助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8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3.1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5年减少(增加)0万元,压缩(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7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8.69万元,主要原因:今年政府性基金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5年减少(增加)0万元,压缩(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3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
(四)2026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31个,资金2024.91万元。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经费。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经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