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扎囊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扎囊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医疗保障局贯彻党中央、区党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按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实施。
组织落实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负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医疗救助,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医疗救助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医疗救助方式改革。负责执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疗保障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负责全县医疗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完善异地就医结算费用结算办法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县医疗保障局不设内设机构。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扎囊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扎囊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扎囊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8)
收支总预算374.9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9)
收入预算总量374.99万元,同比增加29.59万元(本年度数-上年度数),主要原因是:一是干部伙食补助同比去年增长,二是干部休假探亲费同比去年增长,三是干部体检费同比去年增长,一是干部取暖费同比去年增长,四是城乡居民县级配套资金(卫生健康)同比去年增长其中。其中:上年结转上年结转3.55万元,占1%;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1.44万元,占%;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万元,占99%;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10)
支出预算总量374.99万元,同比增加29.59万元(本年度数-上年度数)主要原因是:一是干部伙食补助同比去年增长,二是干部休假探亲费同比去年增长,三是干部体检费同比去年增长,四是干部取暖费同比去年增长,五是城乡居民县级配套资金(卫生健康)同比去年增长。其中:基本支出(人员+公用)238.13万元,占63%;项目支出133.31万元,占36%;上年结转结余支出3.55万元,占1%。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1)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4.99万元,同比增加29.5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干部伙食补助同比去年增长,二是干部休假探亲费同比去年增长,三是干部体检费同比去年增长,四是干部取暖费同比去年增长,五是城乡居民县级配套资金(卫生健康)同比去年增长。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371.4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上年结转3.5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万元、外交支出万元、教育支出万元、科学技术支出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6.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支出3.5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表2)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4.99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21.24万元(本年度预算数-上年度支出数),增长6%(本年度预算数-上年度支出数)除以上年度支付数,其中(类,三位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万,占6%;、卫生健康支出336.33万元,占89%;、住房保障支出17.36万元,占4%;、上年结转结余支出3.55万元,占1%。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21.3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0.2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2.2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86.98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局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136.86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7.3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表3)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8.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9.9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学生助学金、三包经费、学生奖学金、免费教育经费等、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资金、班主任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
商品和服务支出18.17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车辆保险。
(教育部门根据预算安排情况填列本部门涉及的免费教育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具体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表4)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5年减少增加0.2万元(本年度预算数-上年度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上一年无三公经费。
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表5)
我单位202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表6)
我单位202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6年我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途的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0(套)。
(四)2026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表11只填写项目,不填人员、公用经费)
2026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4个,资金371.42万元。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涉及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