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扎囊县消防救援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扎囊县消防救援大队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扎囊县消防救援大队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扎囊县消防救援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消防大队的主要职能涵盖防火监督、灭火救援、消防宣传等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防火监督:
1.消防监督检查:对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检查建筑物或者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等。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责令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2.火灾事故调查:负责辖区内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技术鉴定等手段,查明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认定火灾事故责任。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对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总结火灾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消防行政审批: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进行审批,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等进行行政许可。依据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对申报的场所和工程进行严格审查和现场检查,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灭火救援
1.火灾扑救:承担辖区内各类火灾扑救任务,在接到火警报警后,迅速出动消防车辆和人员赶赴火灾现场,按照科学的灭火战术和方法,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如喷水灭火、泡沫灭火、干粉灭火等,控制火势蔓延,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2.应急救援:除火灾扑救外,还承担着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任务,如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建筑物倒塌、危险化学品泄漏、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在这些紧急情况下,消防大队利用专业的救援设备和技术,开展人员搜救、抢险救援、现场处置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社会救助: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如救助被困人员、帮助居民解决一些紧急生活困难等。比如居民被困电梯、小猫小狗被困高处等情况,消防大队都会接到求助并前往现场进行救助,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消防宣传与培训。
1.消防知识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逃生自救技能等。利用消防宣传车、社区宣传栏、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消防培训教育: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提供消防安全培训服务,帮助单位培养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员工,使其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如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如何组织人员疏散等。同时,还对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员等专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消防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此外,消防大队还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消防工作计划,开展消防业务训练,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和维护管理等工作,不断提高消防队伍的战斗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为维护社会消防安全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扎囊县消防救援大队下辖株洲路消防救援站,实有49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19人,政府专职消防员30人。
以上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均纳入2026年部门预算。此外。
三、部门预算构成
部门预算为2026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6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1.部门整体预算表应包括机关和所有二三级单位的汇总预算;2.部门机关的预算应单独公开;3.部门所属二、三级单位的预算也应单独公开)
第三部分 2026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76.51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大队无因公出国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大队未存在接待费。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除涉密事项外,应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我大队运行业务经费安排4.41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26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公务车辆2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0个,资金0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涉密项目除外):
|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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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大队年度基本支出经费 |
472.10 |
运转大队年度人员经费 |
|
消防大队年度项目支出经费 |
4.41 |
运转大队年度基本业务支出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大队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