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扎囊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扎囊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扎囊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扎囊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院现有编制23人(包括法庭编制5人),现实有干警23人,其中藏族21人,占全院干警的91.3%,汉族1人,占全院干警的4.35%,回族1人,党员23人,占全院干警的100%。大学本科学历22人,占全院干警的95.65%,研究生1人,占全院干警的4.35%。
基层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由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
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负责本院干警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表彰奖励、法制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负责本院的内部监督和法官惩戒工作。
负责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承担司法鉴定、通讯网络等技术管理工作。
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负责全院审判流程节点控制、审判执行质效评估、案件质效管理、司法数据统计工作。负责案件质量、法律文书、案件信息录入评查工作,承担审判工作研究和法院信息化建设。负责督查督办工作,承担本院审判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综合行政、对外联络、财务装备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司法政务工作。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登记立案、涉诉信访、导诉接待、材料转接、法律咨询、诉前保全、诉前引调。办理司法确认、司法救助、司法技术鉴定。办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综合审判庭。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行为的案件及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
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本院受理、受托和上级法院交办执行案件的实施工作。负责办理其他有关执行工作事项和综合性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承担院机关安保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
政治部。负责本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承担本院党群纪检、组织人事、法官管理、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干部的工作。负责本院法官遴选、法官助理的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录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文化建设、典型选树、表彰奖励等工作。
第二部分
扎囊县人民法院2026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扎囊县人民法院2026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1531.33 万元。本年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3.1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8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262.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99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1531.33万元,同比上年减少200.05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减少等原因。其中:上年结转8.18万元, 占0.06%;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1.38万元,占98.82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1531.33万元,同比上年减少200.05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减少等原因。其中:基本支出1269.67万元,占82.91%;项目支出261.67万元,占17.0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31.33 万元,同比减少200.05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减少等原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531.3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上年结转8.18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262.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31.33万元,比2025年减少200.0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项目减少等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31.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262.88万元,占82.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90万元,占9.27%;卫生健康支出56.57万元,占3.7%;住房保障支出69.99万元,占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979.48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51.37万元,下降5.24%。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0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69.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2.2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03.08万元;基本工资152.44万元;津贴补贴377.39万元;奖金166.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93.3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9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6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5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1.42万元(个人取暖费、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69.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12万元(维稳补助、电话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三支一扶人员工资);医疗费补助7.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92万元。
公用经费127.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8.8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12万元;培训费1.6万元;劳务费9.18万元;工会经费15.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25万元(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21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5年减少16万元,减少占43.24%。
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保有9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 0万元。(我部门(单位)202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5年减少(增加)0万元,压缩(增长)0%。
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6年部门(单位)机关等0家行政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降低(增长)0 %。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9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6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资金1531.33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39.5万元,地方资金1291.83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个,分别是:项目名称:办案业务经费,资金92.3万元;项目名称:业务装备经费,资金14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5.17%。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无
(六)政府债务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