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区党委和市委的路线、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宣传思想文化领域规章建设,按照党中央决策和区党委、市委、县委部署,在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协调全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二)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三)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四)负责规划组织全县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组织开展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五)负责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影响力,做好正面宣传扎囊工作。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负责指导新闻工作,组织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六)拟订全县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全县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全县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口等。
(七)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全县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指导互联网舆情信息分析研判、处置协调的监督管理。协调制定重大网络舆情宣传引导口径。
(八)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县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负责全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九)负责管理全县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作品内容进行审查,承担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合作交流等。
(十)对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县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工作。
(十一)统筹协调全县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对外宣传工作战略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新闻发布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十二)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十三)对县委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归口领导扎囊县融媒体中心(扎囊广播电视台)。
(十四)拟订全县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十五)贯彻落实全县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府规章制度,推进全县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十六)负责拟订全县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全县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十七)指导、协调、推动全县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八)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监管。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执法工作。
(十九)承担辖区内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题材规划、立项和完成片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二十)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重大宣传活动,根据国家政策开展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二十一)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落实国家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政策措施。
(二十二)拟订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试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执行自治区关于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二十三)负责广播电视交流与合作事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二十四)承担全县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领导及工作部署。协调督导有关方面落实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研究,向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
(二十六)起草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拟定重要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标准建设,负责相关法规、规章的实施和监督工作;监督实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国家标准;依法完善与信息化相关的统计调查制度。
(二十七)负责社交网络管理工作,承担社交网站、论坛、电子邮件、博客、微博客、QQ、微信、网络直播、短视频、小程序等具有社会动员功能网络应用的属地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移动互联网管理,推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承担移动端新媒体新应用创新发展和属地管理。
(二十八)依法承担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审批工作和日常监督;指导有关部门督促电信运营企业、接入服务企业、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等做好域名注册、网站登记备案、接入以及网络行为主体身份信息核对等基础管理工作。
(二十九)推进网络阵地建设,负责重点新闻网站规划建设,指导协调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相关业务;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负责网站转载新闻稿源的管理。
(三十)负责网络评论工作,指导推动网络评论队伍建设,制定网络评论工作和网络评论队伍建设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十一)统筹推进网络党建工作;推动网络社会工作和网络文化、网络文明建设;管理、发展、联系和服务互联网社会组织,指导互联网行业自律;承担网络人士的统战工作。
(三十二)协调拟订扶持信息网络行业自主创新和发展的政策体系,开展互联网经济和发展态势研究,推动建立健全信息网络行业投融资支持服务体系、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统筹协调全县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中的重大问题。
(三十三)指导相关行业开展金融信息服务业务;组织开展金融信息服务市场监管;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建立网络金融信息发布、传播监管制度及工作机制。
(三十四)拟订全县互联网数据管理有关政策;指导涉及全县互联网安全运行的重大工程和系统建设的规划、论证工作;指导推进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
(三十五)指导、检查和推动有关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三十六)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十七)完成县委、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县委宣传部不设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另行规定。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530.86万元,支出总计530.8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09.63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控制经费支出;二是结合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适当调减专项经费预算;三是2024年减少4个项目经费(江北山体字项目、江南立柱项目、网红经费、扫黄打非经费)。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530.86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09.63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优化预算编制精准度,结合上年结转结余情况及年度实际需求编制预算,减少项目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偏差,避免资金闲置,进一步压缩结转结余规模。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530.86万元,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1.2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05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注:2024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03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530.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0.8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53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24万元,占71.25%;项目支出152.62万元,占28.7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30.86万元,支出530.8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9.63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控制经费支出;二是结合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适当调减专项经费预算;三是2024年减少4个项目经费(江北山体字项目、江南立柱项目、网红经费、扫黄打非经费)。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注: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0.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9.63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优化预算编制精准度,结合上年结转结余情况及年度实际需求编制预算,减少项目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偏差,避免资金闲置,进一步压缩结转结余规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0.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1.2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05万元。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0.86万元,支出决算为53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75.48万元,支出决算为27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宣传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3.54万元,支出决算为10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初预算为1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电影(项)
年初预算为13.68万元,支出决算为1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2.9万元,支出决算为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25.04万元,支出决算为2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5.84万元,支出决算为1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93万元,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6.05万元,支出决算为2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预算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8.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9.9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45.17万元、津贴补贴164.53万元、奖金16.63万元、伙食补助费4.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8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2万元、住房公积金26.0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29.75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25.04万元、医疗费补助2.5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9万元。公用经费18.2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8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1.1万元、差旅费1.8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培训费0.3万元、劳务费5.49万元、工会经费4.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9万元。
(注:上述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99万元,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0.05万元,增长5.32%,主要原因是用车次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9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行及专项工作保障,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99万元,主要用于使用后勤车辆产生的车辆油料费、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0.05万元,增长5.32%,主要原因是用车次数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
(注: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3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0.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0.33%,完成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0.86万元,整体支出率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良好。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扎囊县委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18.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0.98万元,增长5.81%。主要原因是:办公用品经费增加、用车次数增加、印刷需求增加。
(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可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我单位2024年无政府采购。
(注: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据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1439.8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439.82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据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F02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