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民政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提出促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工作建议。
(二)负责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日常监督;负责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
(三)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
(四)负责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负责村(居)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审查报批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工作,以及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纂、审核、报审工作。
(六)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殡葬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监督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指导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贯彻落实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的政策,承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规划、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监督实施关心下一代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四)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推行行政审批便民化工作,完善基层治理方式。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区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县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
西藏扎囊县民政局是扎囊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无下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3,622.52万元,支出总计3,622.5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802.41万元,增长28.45%。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社工站项目合同未到期,资金结转至2024年支出且2024年新增社工站建设项目;二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食堂生活开支2024年因物价上涨而支出增多。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3,467.8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154.72万元,资金来源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中心业务设配购置及附属配套项目138.76万元、社工站建设运营3.96万元、集中供养中心运行经费1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9.21万元,增长335.71%,主要原因是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中心业务设配购置及附属配套项目资金支出较大。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3,622.5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467.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7.80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3,62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41万元,占13.23%;项目支出3,143.11万元,占86.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467.80万元,支出3,622.5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83.2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中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收入大。支出增加802.41万元,增长28.45%,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中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支出较多;二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食堂生活开支2024年因物价上涨而支出增多,2023年社工站项目合同未到期,资金结转至2024年支出且2024年新增社工站建设项目。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54.72万元,主要是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中心业务设配购置及附属配套项目138.76万元、社工站建设运营3.96万元、集中供养中心运行经费1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9.21万元,增长335.71%,主要原因是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中心业务设配购置及附属配套项目资金支出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9.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7.3万元,增长12.45%,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食堂生活开支2024年因物价上涨而支出增多;2023年社工站项目合同未到期,资金结转至2024年支出且2024年新增社工站建设项目。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9.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72.15万元,占97.81%;住房保障(类)支出33.86万元,占1.29%;卫生健康支出23.77万元,占0.9%。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60.82万元,支出决算为2,62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52.04万元,支出决算为36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了在职干部13个月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为民办实事经费(预算执行奖励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1.41万元,支出决算为4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在编干部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缺口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10.47万元,支出决算为1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公益性社平工资调整后,追加公益性工资及保险缺口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6.38万元,支出决算为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动态管理。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20.8万元,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结转了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中心业务设配购置及附属配套项目资金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
年初预算为17.04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人未通过考核,未兑现其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554.52万元,支出决算为61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进行了提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9.86万元,支出决算为3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下达了残疾人“阳光家园”补贴资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78.21万元,支出决算为57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内护理人员及工作人员未招满。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3.64万元,支出决算为73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6.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下达了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预算指标以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缺口资金。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9.93万元,支出决算为2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了在编干部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部分缺口资金。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32万元,支出决算为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3.78万元,支出决算为3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在编干部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缺口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8.8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81.27万元、津贴补贴191.77万元、奖金21.83万元、伙食补助费5.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1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9万元、住房公积金33.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71万元;生活补助28.53万元、医疗费补助2.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8万元。公用经费20.5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2.99万元、印刷费0.3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0.83万元、邮电费0.32万元、差旅费1.17万元、劳务费3.6万元、工会经费5.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2.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4%。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5.11万元,增长91.79%,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新增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二是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支出大。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2.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他支出类(类)支出992.73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21.48万元,支出决算为99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9%。其中: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21.48万元,支出决算为99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9%。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无国有资本经营。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4万元,支出决算为5.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0.15万元,增长5.49%,主要原因是:2024你年度增加残疾人联合会事业专项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6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料费、制作公务用车二维码款、车辆检测费、保养费、年审检测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0.15万元,增长5.49%,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增加残疾人联合会事业专项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76.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7.98%。组织对2024年农村幸福苑建设项目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1.22%。
共组织对“残疾人联合会事业专项经费、社工站建设运营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老年人“两项补贴”资金、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残疾人十大民心资金”等1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06.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2.0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绩效评价总体为“优”,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已初步发挥导向作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较好,但仍存在项目绩效指标是设定模糊,下一步将绩效设定目标理清,提高绩效的合理性、科学性。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残疾人联合会事业专项经费、社工站建设运营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老年人“两项补贴”资金、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残疾人十大民心资金等1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包括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金、老年人“两项补贴”资金目绩效自评表:(以上表见附件2)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全年预算数为659.18万元,执行数为659.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数量目标:1.累计救助低保对象462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00%。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03人,实现应救尽救,目标完成率100%。3.实施临时救助263人次,及时响应困难群众突发需求。
质量目标: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达标率超90%,有效改善困难群众生活质量。
时效目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100%,缓解群众燃眉之急。
成本目标:在确保救助效果前提下,严格控制管理成本,项目管理成本占比未超预算设定的百分率。
(四)综合效益分析
社会效益方面:1.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减少因生活困境导致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据调查,超90%的受助群众对救助工作表示满意。2.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营造互帮互助、关爱困难群体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社会凝聚力。
经济效益方面:1.困难群众获得救助资金后,增加了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一定程度上拉动了当地消费,促进相关生活物资产业的微小增长。2.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使其能够保持一定劳动能力参与简单生产活动,间接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五)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救助对象识别精准度有待提高
部分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动态变化快,存在收入核算难、家庭经济状况短期内波动大等问题,导致救助对象识别不够精准,存在个别“应保未保”或“退保不及时”现象。主要原因是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获取渠道有限,部门间数据共享不充分,基层工作人员入户核查频率和深度不足。
2.救助标准确定缺乏灵活性
现行救助标准依据家庭收入、困难类型等因素确定,但对一些特殊困难情形考虑不足,如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长期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家庭因自然灾害致贫等,导致部分困难群众救助力度不够,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原因在于救助标准制定机制相对固化,未能充分结合不同家庭复杂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3.社会力量参与度不足
目前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主要依靠政府财政资金和行政力量推动,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渠道有限、参与积极性不高。主要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合作平台,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的政策支持和引导不够。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及计划:
改进措施:1.提升救助对象识别精准度: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整合民政、人社、税务、金融等部门数据,实现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实时动态监测。加大基层工作人员培训力度,规范入户核查流程,提高核查能力和信息甄别能力。同时,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救助对象监督。2.优化救助标准确定机制:完善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充分考虑家庭特殊困难因素,如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教育支出等,制定差异化救助标准。定期开展困难群众需求调研,根据实际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时调整救助标准。3.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度: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救助的政策措施,如税收优惠、荣誉表彰等,激发社会组织、企业等参与积极性。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的平台,建立信息发布和项目对接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精准参与救助项目。
下一步计划:1.持续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强化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2.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救助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救助业务线上办理、动态跟踪和精准服务。3.加强与周边县区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优化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模式和方法,提升救助工作整体效能。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民政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0.58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0.8万元,完成预算的96.26%;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0.71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劳务费中减少一名大学生预算。
2024年度民政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6.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8.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1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8.1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31,372.63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民政、残联、集中供养中心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
(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17.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