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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囊县藏医院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5-04-18 17:03:06 来源:扎囊县藏医院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山南市扎囊县藏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山南市扎囊县藏医院概况

    一、 主要职责

    组织部门印发的“三定”方案文件,规定的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藏医药各项方针政策及发展战略,为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提供藏医药为主的科研、教学、医护与护理保健服务。

    (二)承担全县藏医医药事业的挖掘、整理、继承和发展。

    (三)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并配合做好全县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任务。

    (四)贯彻执行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开展具有藏医特色的理疗法,并做好各种藏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工作。 

    (五)负责医学院及卫校学生实习带教以及临床科研工作;配合做好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教学和培训工作。

    (六)做好医院医疗安全、护理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卫生、饮食卫生等工作。

    (七)做好本县在校学生和其他人员的“治未病”的健康体检任务。

    (八)最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的诊治工作。

    (九)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注:如果是基层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的,可只说明单位内设机构即可。)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收入预算1694.67万元,比上年增长203.19万元,主要原因是:(1)、2025年藏医院残疾人康复中心专技人员新增三人及购买大学生新增两人。(2)、事业收入预算比去年增长。其中:上年结转 77.23万元, 占 4.56%;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048.88 万元,占 61.89 %;2025年事业收入预算 568.56万元,占 33.55%。

支出预算总量 1694.67万元,同比增长 203.19 万元,主要原因是:(1)、2025年藏医院残疾人康复中心专技人员新增三人及购买大学生新增两人。(2)、事业收入预算比去年增长。其中:基本支出 899.88 万元,占 53%;项目支出 794.79万元,占 47 %。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车运行费 0.6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4年减少0万元,压缩了0 %,主要原因是2025年下乡巡诊次数增多,公车相关开支与上年不变。

2025年因公出国(境) 0 个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保有 0 量,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性质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 4 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急救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 0辆车进行更新购。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4 个,资金149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2 个,分别是(项目名称 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补助资金 10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67.11  %。; 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33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22.15%。自治区卫生健康转移支付资金2个,分别是(项目名称 藏医药事业发展专项经费1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10.07 %;全区儿童先心病患者救治补助和贫困白内障患者救治补助经费1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67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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