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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囊县文旅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5-04-17 22:11:06 来源:扎囊县文旅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扎囊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是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和山南“六个走在全区前列”加快文化强县建设,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以文物实证为基石,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研究,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挥文物促进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作用,提升文物资源价值功能,发展文物旅游相关产业。主要职责是:第二条是贯彻执行文化和旅游、文物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标准和规范,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文物和旅游制度措施。第三条是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相关改革工作。第四条是指导、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重点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规划,指导、推进全域全时旅游发展。第五条是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实施文艺精品工程,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第六条是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文化惠民和文化“润边”工程,以文化艺术形式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第七条是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和博物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旅游和博物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提供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第八条是指导全县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负责全县图书馆、文化馆和基层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建设。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内设 1  个机构,文化局实有人数9人(其中8名行政人员,1名行政工人),二级单位文化服务中心实有人数15人(其中2名工人、13名事业专技人员)。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由下属单位,纳入本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扎囊县文化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754.64万元,比上年增加2024.79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因2024年8月文旅融合后,2025年旅游局预算所有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调整至文化局账户导致文化局2025年预算经费增长率较大;支出预算3754.64万元,比上年增加2024.79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因2024年8月文旅融合后,2025年旅游局预算所有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调整至文化局账户导致文化局2025年预算经费增长率较大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6.84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文旅融合后旅游局三公经费预算中的公车运行费纳入到文化局三公预算中导致出现增长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92万元,比上年增加7.62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原因一是文旅融合后旅游局人员预算纳入文化局账户,原因二是预算项目和经济科目变动,食堂补助预算项目从工资性支出调整至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科目从30106调整到302990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其他社会保险缴费调整至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科目从3011204调整到3029918。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97.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29.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23529.73平方米,车辆5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7万元,主要是:县文化活动中心购置健身器材。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32个,资金1362.99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民间艺术团补助经费

79

我县艺术团以广大群众为主要服务对象,积极开展群众文艺创作和演出,每年演出场次不低于62场次,丰富活跃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精神动力90%。

文化和旅游发展经费

21.65

通过文化旅游发展经费的有效实施,推动文化旅游产业的创新升级,提升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旅游需求,同时促进地方经济的增长和就业的增加90%。

扎唐镇阿嘎村文化服务活动场所建设资金

40

设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加强农村社区凝聚力,推动农村文化发展,提升农村文化建设的整体水平,满足农村居民的文化需求‌。

沙丘公园景区创A工作经费

68

创建A级旅游景区旨在通过一系列软硬件设施的升级与完善,提高景区服务质量,丰富旅游体验,从而吸引更多游客,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阿扎寺修缮工程

335

一是文化传承与保护;二是社会和谐与稳定,寺庙维修后在环境改善、文化氛围等方面;三是旅游与经济带动,阿扎寺修缮工作完成后吸引游客数量随之增长。

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舞台剧

50

一是文化传承与弘扬;二是提升民众文化素养;三是推动经济发展;四是增强县域凝聚力与认同感;五是打造文化品牌。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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