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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囊县工商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5-04-10 18:05:59 来源:扎囊县工商联

目  录

第一部分工商联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商联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西藏扎囊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又称西藏扎囊县商会,是中共扎囊县委员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第一条为规范扎囊县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称县工商联)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山南市机构改革方案》《扎囊县机构改革方案》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对工商联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工商联又称扎囊县商会,是中共扎囊县委员会领导的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的助手。

     第三条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县工商联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县工商联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营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强化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中的服务作用、在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与民营企业沟通中的桥梁作用,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和山南“六个走在全区前列”,培育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主题履行职责。

    (二)负责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

    (三)参与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协助推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密切同民营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畅通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的渠道,帮助其提高议政建言水平。负责做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协助县委统战部做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综合评价工作。

   (五)发挥工商联的助手作用,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投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服务,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评估等事项,协助做好民营企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定工作。

   (六)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人士的联系,开展促进经贸合作和促进祖国统一的工作,增进与国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

    (七)负责全县工商联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协助县“两新”工委开展民营企业党建工作,了解反映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八)积极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工商联章程制定商会章程。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引导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九)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投身光彩事业、乡村振兴事业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十)负责县工商联换届的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和诚信建设,承担民营文化企业的联系引导工作。

    (十一)负责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日常联系、情况收集工作,做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考察和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工商联系统表彰奖励的组织协调工作。宣传民营经济企业的经验和代表人士的优秀事迹;负责协调和推动做好民营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三)负责了解国家、自治区、市有关经济政策,掌握民营企业发展状况,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经济服务。

(十四)负责民营企业“走出去”经济服务工作,组织有关方面参与国内外经贸活动;负责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承担协助政府开展招商引资、经贸交流、区域经济合作等活动的具体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西藏扎囊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不设内设机构;实有人数4名(部门领导职数2名,主席1名,副主席1名)。

    三、部门预算构成

    西藏扎囊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不设内设机构;实有人数4名。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例如: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33.73万元,比上年增加44.61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工资上涨;支出预算133.73万元,比上年增加44.61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工资上涨。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3万元,比上年增长0.1万元,上涨50%,主要原因是: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较2024年预计增长50%,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了一项专项经费。该经费主要用于组织企业前往拉萨、山南等地开展走出去活动。活动开展过程中产生的油料费,是此次费用增长的主要构成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万元,比上年增长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较2024年预计增长50%,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了一项专项经费。该经费主要用于组织企业前往拉萨、山南等地开展考察学习活动。活动开展过程中产生的油料费,是此次费用增长的主要构成部分。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23万元,比上年增长3.92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因预算项目和经济科目变动,食堂补助预算项目从工资性支出调整到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科目从30106调整到302990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其他社会保险费调整到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科目从3011204调整到3029918。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84.62平方米(主席办公室18.36平方米平、办公室15.99方米平、会议室30.05方米、会计室11.22平方米),车辆0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个,资金7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总商会活动

           2


       考察学习活动经费

           5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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