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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囊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5-04-09 18:17:31 来源:扎囊县党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西藏扎囊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扎囊县政府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科级。主管县直党政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的统一调派和管理、县机关食堂的管理、县级干部、小短援住宿管理,承办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事项。

2024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职人数为17人,其中管理岗六级1人、管理岗八级3人、专技人员3人,工人10人。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21.45万元,比上年增加6.58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2025年各类保险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经费有所上涨。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1.06万元,比上年减少43.36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精神,且随着作风建设的要求,节约意识逐渐增强,能够不断做到厉行节约,从而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预算项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4万元,比上年减少43.32万元。)比上年减少43.32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秉承厉行节约精神,更加注重节约开支,严格管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加之通过节约能源意识学习教育,增强驾驶员节能节油意识;公务接待费6.66万元,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提倡简约务实的接待方式,杜绝铺张浪费,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12量,国内公务接待131批次、4885余人次。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36万元,比上年增加16.3万元,增长67.7%,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和经济科目变动,食堂补助预算项目从工资性支出调整到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科目从30106调整到302990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其他社会保险缴费调整到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科目从3011201调整到3029918。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办公区域473.5平方米,车辆12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0个,资金0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涉密项目除外):

重点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0

0

0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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