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扎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扎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扎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扎囊县人民政府直属机关,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的正科级行政单位,无下设机构。实有正式干部职工15人(其中公务员6人、工勤人员4人、专技人员5人),三支一扶7人,公益性岗位2人。拟定公务车辆编制数1辆(为自治区人社厅统一配置),实有车辆1辆。
主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促进全县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方案;负责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
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及离退休政策;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贯彻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
4、负责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5、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等;
6、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扎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设内设机构及机关党委。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1个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扎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258.99万元,比上年增加27.54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因在职人员工资每年小浮动调增,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支出预算1733.04万元,比上年增加328.76万元,增长23.41%,主要原因是:2024年结转资金474.05元,导致本年度支出预算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05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9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原则。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5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9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原则;
另外,本单位在本年度以及以前年度不涉及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支出、车辆购置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83.92万元,比上年减少93.74万元,下降13.83%,主要原因是:2025年抚恤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比上一年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5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58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1594.36平方米,车辆1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2万元,主要是:小会议室空调设备1台、劳动仲裁庭办公设备。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0个,资金352.13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慰问金 | 33.73 | 根据扎囊县委、政府“三大节日”慰问方案,及时完成发放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费 | 138.55 | 完成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几丧葬费,参保缴费县级10%部分及时转入市级账户。 |
退休人员行李搬运费、交通费、住宿费 | 0.62 | 及时发放本年度内退休人员的交通费等费用 |
劳动监察经费 | 2 | 完成本年度根治欠薪共工作及其他劳动监察工作 |
就业服务管理专项经费 | 1.75 | 完成本年度内,大学生就业实地检查、引导转移就业、督导培训等就业相关工作。 |
荣誉证书制作费 | 0.3 | 发放2024年度优秀工作人员荣誉证书 |
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 | 93.5 | 完成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创业及市场就业工作引导及发放相关补助 |
农牧民技能培训补助 | 80 | 完成本年度内农牧民技能培训,稳步提升就业率,及时发放培训资金 |
工资系统维护费 | 0.1 | 稳定运行工资系统 |
税务协税员及社保专员采购招标费 | 1.58 | 能够及时发放税务协税员及社保专员工资、及时缴纳社保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