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扎囊县消防救援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扎囊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 扎囊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扎囊县消防救援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承担县城乡镇的防火检查、灭火救援、社会救助、维稳处突等任务。人员基本信息:现消防救援大队有消防指战员13人(干部5人、消防员8人),政府专职员队员25人,外聘厨师2人,共计40人。车辆基本信息:消防水罐车6吨1辆,抢险救援车1辆,勤务保障车1辆,生活保障车1辆,指挥车1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单位内部设一个消防救援大队(含作战训练、政治工作、后勤保障、防火检查、消防宣传)五个部门。一个消防救援站,消防救援站主要承担灭火救援、社会救助、维稳处突等任务。
第二部分
扎囊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扎囊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收支总预算623.6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2024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569.6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4万元,占0.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3.61万元,占全年收入预算的100%。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62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数46.05%;人员经费支出336.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数53.95%。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3.61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3.6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623.6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3.6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76.1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3.61万元,占当年支出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主要原因大队于2024年成为一级预算单位,全额。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6.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6.41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五险一金。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减少4.1万元,压缩54.95%。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不涉及。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本级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4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0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1辆,
(四)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5个,资金623.61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623.61万元。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不涉及。
(六)政府债务情况(不涉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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