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县委巡察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县委巡察办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县委巡察办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县委巡察办预算数据分析
一、县委巡察办收支总体情况
二、县委巡察办收入总体情况
三、县委巡察办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县委巡察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及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组织起草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等重要材料。
(四)对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巡察整改工作、移交问题线索及事项等进行督办。
(五)负责巡察数据分析、信息处理和宣传公开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调配、监督和管理。
(七)完成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巡察办公室不设内设机构。
县委常设2个巡察组。县委巡察办人员编制2名,部门领导指数2名。2个常设巡察组每组人员编制2名,每组领会到指数2名。
第二部分
县委巡察办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县委巡察办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275.1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国资预算拨款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275.16万元,同比增加275.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1月起县委巡察开设单独账户,且单独使用资金。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5.16万元,占100%;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275.16万元,同比增加275.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1月起县委巡察开设单独账户,且单独使用资金。其中:基本支出254.86万元,占92.6%;项目支出20.31万元,占7.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5.16万元,同比增加275.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1月起县委巡察开设单独账户,且单独使用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75.1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97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5.16万元,比2023增加275.16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1月起县委巡察开设单独账户,且单独使用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5.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97万元,占7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2万元,占8.5%;卫生健康支出14.49万元,占5.3%;住房保障支出19.29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机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217.9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217.97万元。主要是2024年1月起县委巡察开设单独账户,且单独使用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23.4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23.42万元。主要是2024年1月起县委巡察开设单独账户,且单独使用资金。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11.2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1.27万元。主要是2024年1月起县委巡察开设单独账户,且单独使用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3.2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3.22万元。主要是2024年1月起县委巡察开设单独账户,且单独使用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19.2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9.29万元。主要是2024年1月起县委巡察开设单独账户,且单独使用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4.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3.74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学生助学金、三包经费、学生奖学金、免费教育经费等、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资金、班主任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1.12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车辆保险。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除介绍“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外,还应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作说明,同时将分项数与上年预算数作同口径对比,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作说明。除涉密事项外,应同时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6.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增加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原纪委公车藏C95037年久失修,为保障车辆使用安全,由巡察办申请增加2024年车辆运行维修经费。
2024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增加6.5万元,主要原因是原纪委公车藏C95037年久失修,为保障车辆使用安全,由巡察办申请增加2024年车辆运行维修经费。
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单位)机关等0家行政单位以及中心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5.1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增加275.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1月起县委巡察开设单独账户,且单独使用资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与纪委共同使用。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3个,资金275.16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0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0个,分别是(项目名称0,资金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扶贫相关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政府债务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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