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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囊县强巴林寺管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24-04-16 18:34:25 来源:扎囊县强巴林寺管会



  

第一部分  强巴林寺管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强巴林寺管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强巴林寺管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强巴林寺管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强巴林寺管理委员会是经20121225日山南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设立,为扎囊县政府派出行政管理机构,归口扎囊县委统战部管理,正科级。干部实有4人,公益性岗位1人。

(二)强巴林寺管会的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寺庙僧人的管理、教育、服务职能,促进寺庙和谐稳定;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寺庙的管理制度,维护寺庙佛事活动正常秩序;

(三)组织寺庙僧人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宗教和睦与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理直气壮地揭批十四世达赖祸藏乱教的罪行;

(四)组织实施僧人的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人创建评选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依法保护管理寺庙文物和资产;

(六)组织开展寺庙自营产业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七)维护寺庙治安秩序、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

(八)做好寺庙和僧人的基本公共服务,协调解决寺庙僧人的困难和问题,协调落实僧人医保、低保、养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工作;

(九)做好寺庙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维护寺庙和僧人的合法权益;

(十)承办党委、政府及统战民宗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内设1个机构。

第二部分

强巴林寺管会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强巴林寺管会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141.4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141.41万元,同比减少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中包括公车购置款,2024年无此项。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41万元,占100%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141.41万元,同比减少16.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中包括公车购置款,2024年无此项。其中:基本支出130.15万元,占11.5%;项目支出11.26万元,占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1.41万元,同比减少16.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中包括公车购置款,2024年无此项。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41.4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53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1.41万元,2023年执行数减少16.19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中包括公车购置款,2024年无此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1.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53万元,占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8万元,占12%;卫生健康支出7.33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9.66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预算数为107.5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3.81万元,下降12.8%。主要是2023年预算中包括公车购置款,2024年无此款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8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07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2024年保险基数提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4.9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31万元,增长6.2%。主要是公益性岗位保险基数提高。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7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03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2024年保险基数提高。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6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06%。主要原因是2024年保险基数提高。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9.6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05万元,增长0.05%。主要原因是2024年住房公积金基数提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1.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34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81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除介绍“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外,还应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作说明,同时将分项数与上年预算数作同口径对比,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作说明。除涉密事项外,应同时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1.4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减少18.21万元,压缩1255%,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中包括公车购置款,2024年无此项。

2024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1万元(包括工会经费1.6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01万元,增长0.17%。主要是2024年工会经费比2023年增加0.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3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寺管会下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3个,资金11.26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11.26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0个。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不涉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部门2024年不涉及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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