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增强监管执法的精准性、有效性,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以改革创新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依法治藏工作部署和市委、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治本攻坚、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和指导服务相结合,创新执法手段,保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规范化、精准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实现“四个显著提升、一个坚决遏制”。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显著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基本健全;二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整改率显著提升,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一般隐患整改闭环管理;三是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执法程序合法、文书规范、裁量适当,执法公信力不断增强;四是基层执法队伍业务能力显著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适应监管需求;五是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三、工作任务
一是科学确定监督检查对象。严格按照《编制办法》以及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根据监管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科学合理确定重点检查单位和一般检查单位,细化检查事项颗粒度。二是落实执法能力提升行动。以明晰职责、完善机制为抓手,开展执法统筹、执法实战、执法创优和精准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效能;锚定主责主业,开展差异化执法,精准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三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普法宣传,增强警示效应,力求做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细落深。
四、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重点检查范围。一是危化领域:加油站5家、制氧厂1家(属于市级监管企业);二是工贸领域4家。
(二)重点检查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级分类行政执法暂行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生产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自治区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依托“互联网+执法”平台系统建立完成的“2+8+1”清单(即:《山南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山南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精准事项清单》《政策措施执行及重点任务监管清单》《“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开展“清单式”重点执法。
五、内设机构及监管执法人员
根据《中共扎囊县委办公室扎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扎囊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等规定,我局已取得执法证人员9人,其中:
局领导干部:4人(持执法证4人)。
办公室:工作人员5名(持执法证5人)。
六、直接监管执法生产经营单位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基本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5家,按C级监管企业。
(二)工贸企业基本情况:工贸企业4家,按C级监管企业。
七、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结合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岗位职责和往年执法工作实际,对2026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工作日进行测算,具体如下:
(一)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
持证人数×90%=9×90%=8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1960日
测算依据如下:
2026年国家(自治区)法定工作日=365天-84(双休日)-33天(法定节假日)-民族假日3天=245日,其中:
(1)全年总天数365天,共52周;
(2)双休日84日;
(3)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共33天法定假日;
(4)藏历新年3天民族假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自治区)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245天×8人=1960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660天
(1)案件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时间(60天)×执法人员(2人)+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时间(30天)×执法人员(2人)=180天/起,参照前三年事故及违法行为平均数1起,共计180日;
(2)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工作日:件数×(现场核查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处理情况回复日×行政执法人员数)=1×(30日×2人+5日×2人)=70日;
(3)参与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56日;(年内平均每人7日,共8人);
(4)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备案:42日(年内平均单次备案7日,平均年度备案件数约3件,共2人);
(5)开展机动执法、专项整治、标准化规范化72日;(年内平均每人9日,共8人);
(6)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160日;(年内平均每人20日,共8人);
(7)自然灾害核实和数据上报工作80日(年内平均每人10日,共8人);
3.非执法工作日:1238天
(1)机关值班:人数(8人)×应急值守(汛期、其他等)=8人×3次/月×12月=288日;
(2)学习、培训、会议安排:5日/月×12月×8人=480天;
(3)考核总安排:国务院1日+自治区考核2日+市局考核3日=6日;
(4)病假、事假总安排:8人×15日=120日;
(5)法定年休假总安排:8人×43日(折中)=344日。
4.执法工作日确定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一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960天-660天-1238天=62天。
八、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及频次
经2026年数据统计,需纳入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共10家(具体名单见附表),具体分为:危化品企业6家;工贸行业4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文件精神,要求年度内各企业执法检查均不少于2次(其中:二级企业年累计不超过2次,三级企业年累计不超过8次,未定级高危企业年累计不超过12次,未定级非高危企业年累计不超过8次)。根据执法检查工作的闭环要求,1次闭环检查需1次检查和1次复查。2026年度执法工作日安排为:30家(次)×2次闭环管理×2名检查人员×0.5个工作日=60个工作日。根据测算的62个执法检查工作日,满足实际执法所需60个工作日,8名执法人员2026年内每人平均执法日约为8天,全年可完成执法检查任务。
2026年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层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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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名称 |
行业类型 |
执法频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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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石油扎囊加油站 |
危化领域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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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扎囊县顶峰加油站 |
危化领域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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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扎囊县中济加油站 |
危化领域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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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石油阿扎服务区南加油站 |
危化领域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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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石油阿扎服务区北加油站 |
危化领域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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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西藏辉言气体生产有限责任公司 |
危化领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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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扎囊县昊天商砼 |
工贸领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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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扎囊县金润商砼 |
工贸领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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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西藏江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工贸领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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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西藏宏佳防水科技有限公司 |
工贸领域 |
2 |
九、工作实施要求
(一)强化执行,规范运用。执法人员要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力推进“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持续加强执法过程管理,拉紧“检查、督查、执法、处罚、整改”闭环链条,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二)严格执法,注重实效。聚焦危险化学品、工贸领域等传统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高风险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干在实处、干出实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保持安全生产执法高压态势。
(三)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水平,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