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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囊县2022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

2022-05-20 12:49:29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为有力有序推进深化我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着力构建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十五家单位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财农20214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藏财办202131)等文件组织开展统筹整合方案编制。

第一章 序言

一、编制依据

1.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

2.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

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十五家单位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财农202144号)。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及政府、山南市委及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实行中央统筹、自治区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用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保障我县集中资源加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编制原则

1.坚持县为主体,统筹安排原则。根据精准扶贫总体要求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结合全县十四五”总体规划,把投向相近、目标相似、来源不同的各项涉农资金进行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综合打造,成片整体推进,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管理、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

2.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原则。在资金来源渠道不变、资金用途不变、项目资金管理权限不变、项目设施主体不变、检查验收标准不变的前提下,打破行业界限、部门分割,积极主动、协调配合,统筹安排项目,统筹投放使用资金,形成巩固脱贫攻坚资金保障要素牵引,增强综合扶贫投入力度。

3.坚持聚焦脱贫,重点突破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最急盼解决的问题着手,聚焦整合投向,推进我县重点区域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生态保护、能力建设上都有重大突破。在选择项目时,要充分尊重脱贫群众的意愿,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优先安排脱贫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产业项目,条件允许时,可吸收脱贫群众代表参与项目评选和建设管理。

4.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坚决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资金支出,兼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四、方案编制因由

按照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以农村生态产业发展为重点,整合多方资源,强力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围绕突出问题,以群众增收成效为导向,以乡村振兴规划为引领,以重点产业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巩固提升,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深化“统筹安排、协调互补、集中投入、综合打造”的整合实践,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产业项目投入新格局。方案的编制拓展产业资金来源渠道、落实相关政策、转变资金使用方式、创新财政扶贫机制、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 目标任务

一、年度目标任务

按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以农村生态产业发展为重点,整合多方资源,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户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无辍学儿童;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4272.58元以上。

二、资金整合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分配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统筹整合合力。将涉农资金整合贯穿于预算编制、资金分配、资金使用和资金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深化“统筹安排、协调互补、集中投入、综合打造”的整合实践,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巩固提升投入新格局,激发内生动力,围绕突出问题,以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为目标,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三、项目建设目标

产业发展及附属设施提升改善,提高了农户生产积极性,转变了广大农民群众传统的种植生产方式,现有土地和自然资源得到合理的保护和利用,土壤有效改良,抗御气候灾害能力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和水土保持能力得到较大提高,防灾减灾能力逐步增强。脱贫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将更好的促进项目区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村容村貌明显改观,从而对维持社会稳定,促进共同繁荣,实现社会和谐进步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项目的实施让脱贫群众的总体收入水平大大提高,脱贫现象明显减少,生产生活水平明显改善。

第三章 工作措施

一、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

1.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整合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转移支付,推进部门内部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将涉农整合为生产发展、巩固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整村推进部分组成。

2.加快预算下达进度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下达和项目支出的进度。

二、围绕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1.有效衔接规划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编制好年度计划,做好与上级规划、各级部门专项规划的衔接,以规划和年度计划引领投入,凝聚工作合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市(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不得随意调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按计划完成脱贫任务。部门专项规划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规划不一致的,应当区分具体情况研究处理,原则上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规划为准。

2.编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部门专项规划,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提出包括主要目标任务、具体建设内容在内的年度资金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已下达的涉农资金,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范围和项目开工建设情况,统筹整合使用。纳入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相关资金,各相关部门应予以认可。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要明确每个项目和每笔资金的管理部门,特别是要把项目资金调整用途后的管理部门予以明确落实,并相应承担管理责任。

3.组织项目加快设施。按照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区分轻重缓急,确定重点巩固提升项目和建设任务,统筹安排相关涉农资金。及时安排项目资金,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应在接到上级资金后一年内完成,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三、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

1.推行民办公助、村民自建方式。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吸收脱贫群众代表参与项目评选和建设管理。在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采取农牧民自行建设、自主招标(比选)等方式实施项目,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特别是400万元以下的项目,交由当地农牧民施工队实施。

2.实行到村到户到人精准扶持。按照规划到村、帮扶到户、兑现到人的要求,强化资金安排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优先安排资金到重点村、脱贫巩固任务重的人口中,做到扶持对象精准、扶贫项目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措施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3.探索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积极探索以“股权量化、按股分红、收益保底”、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机制,拓宽脱贫人口收入渠道。加大对培育带动主体的支持力度,创造条件帮助带动主体承接各类支农项目,鼓励带动主体吸收脱贫户为其成员,扩大覆盖范围,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脱贫户真正受益。

4.转变财政涉农资金支持方式。探索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新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有效方式,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四、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

1.完善制度体系根据“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重点突出、各司其职”的原则,按照《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财农202144)相关文件使用和启动项目资金,并按相关整合项目上报上级部门备案后,资金由所属部门统一管理。

2.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加快构建协调配合的项目资金管理机制。重点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对重点村、脱贫户、脱贫人口的扶持措施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要由所在村的第一书记签字确认。按照《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财农202144)文件规定,不得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规划以外的支出;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弥补单位公用经费等支出。

3.健全公告公示坚持和完善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透明程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脱贫县、村要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设施地点、建设内容、预期目标、设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

4.开展绩效评价。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巩固提升任务挂钩,按照巩固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将巩固成效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主要标准。乡村振兴、财政、农业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年度工作成效考核。

5.加强监督检查政府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设施多元监督检查。组织和引导脱贫群众主动参与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反馈机制。探索第三方监督机制。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巩固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第四章  项目建设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结合扎囊县十四五”规划,落实巩固提升脱贫目标任务。项目主要安排用于生产发展、巩固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整村推进,总投资为15206.29万元,共9个项目;此次统筹整合到位资金11812.55万元,共7个项目具体项目安排如下:扎囊县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2个,分别是:扎囊县阿扎乡易地扶贫搬迁点雅藏蜜瓜产业项目,桑耶镇松卡社区松卡沟、乃卡二组防洪堤维修加固项目;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3个:扎囊县扎其乡孟卡荣村乡村振兴巩固提升项目、扎囊县阿扎乡章达村乡振兴巩固提升项目、扎囊县阿扎乡江津村乡村振兴巩固提升项目;整村推进类项目1个:扎囊县吉汝乡热正岗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基础设施类1个:扎囊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农田土地改良项目。

、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22年,我县计划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5206.29万元,实际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5206.29万元,本次统筹整合到位资金11812.55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中央资金8043.65万元(含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43.65万元),自治区级资金3196.8万元(含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04.8万元)县级配套572.1万元扎囊县扶贫发展财政资金572.1万元)。

二、整合资金用途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结合扎囊县十四五”规划,落实巩固提升脱贫目标任务。项目主要安排用于生产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整村推进等4个方面一是生产发展类使用财政资金2383万元(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15.4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43.65万元,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04.8万元、县本级配套资金119.15万元);人居环境整治类使用财政资金5654.55万元(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53.35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37万元,县本级配套资金264.2万元);三是整村推进类使用财政资金2900万元(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00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5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45万元四是基础设施类使用财政资金875万元(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31.2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43.75万元

(一)生产发展类

生产发展类资金2383万元,占比20.17%(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59.05万元,占比23.11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4.8万元,占比38.64%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19.15万元,占比20.82%;)。

1、扎囊县阿扎乡易地扶贫搬迁点雅藏蜜瓜产业项目。

建设约26000平方米连栋双层薄膜温室,单栋面积约9984平方米。本次整合资金1000万元。项目覆盖70280人,其中脱贫户44192人,该项目用地手续及环评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2桑耶镇松卡社区松卡沟、乃卡二组防洪堤维修加固项目。松卡沟防洪堤建设项目4.6公里,乃卡二组600米排洪沟及附属设施。本次整合资金1383万元。项目覆盖176787人,其中脱贫户1863人,该项目已完成建设用地和环评手续。

(二)巩固提升

巩固提升类使用财政资金4800万元,占比40.63%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53.35万元,占比46.66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6.65万元,占比25.23%;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40万元,占比41.95%;)。

1、扎囊县扎其乡孟卡荣村乡村振兴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污水管网局部提升,新建三级污水处理沉淀池,新建公厕1个,增设村庄照明设施,村容村貌提升,新建部分牛圈,实施人畜分离,新建打麦场及路口标示标牌等附属设施建设。本次整合资金2500万元。项目覆盖2531050人,其中脱贫户736人。该项目已完成建设用地和环评手续。

2、扎囊县阿扎乡章达村乡村振兴巩固提升项目。新建村庄道路,主支路种树,污水管网局部提升,新建三级污水处理沉淀池,垃圾处理,增加村庄照明太阳能路灯110盏,村容村貌提升,农家肥集中积造点及路口标示标牌等附属设施建设。本次整合资金2300万元。项目覆盖2771070人,其中脱贫户44192人。该项目环评手续及用地手续正在办理。

3、扎囊县阿扎乡江津村乡村振兴巩固提升项目。

新建村庄道路、桥梁修建、污水管网局部提升,新建三级污水处理沉淀池,新建234组农田灌溉水渠,增加村庄照明太阳能路灯等。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该项目本次分配资金共计854.55万元,其中自治区原深度脱贫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830.35万元、县本级资金24.2万元,不足部分2145.45万元待第二、三批资金到位后分配)

(三)整村推进

整村推进类使用财政资金2900万元,占比24.55%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00万元,占比19.89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55万元,占比36.13%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45万元,占比25.35%

扎囊县吉汝乡热正岗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污水管网局部提升,新建三级污水处理沉淀池,垃圾处理、转运配套设施设备,人畜分离,增加村庄照明95盏,村容村貌提升,新建路口标示标牌以及3座公共厕所等。本次整合资金2900万元。项目覆盖192825人,其中脱贫户1967人。该项目环评手续及用地手续正在办理。

(四)基础设施类

基础设施类使用财政资金875万元,占比7.40%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31.25万元,占比10.33 %县级财政配套资金43.75万元,占比7.64%

2、扎囊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农田土地改良项目。

实施搬迁点农田土地改良1494亩,其中:桑耶洛村331亩、桑耶二期345亩、阿扎一期818亩。本次整合资金875万元。项目覆盖3101315人,其中脱贫户3101315人,该项目用地手续及环评手续已办理完成。

职能职责

为提高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各相关部门应承担以下职责:

1.财政部门拟定纳入整合涉农资金规模并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的管理,配合相关部门编制整合资金方案;2.各行业部门拟定涉农资金项目方案;3.发改部门按照要求对需立项审批的项目立项审批;4.审计部门加强整合后涉农资金的审计监督;5.县级涉农部门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技术指导和监督;6.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7.村委会是项目实施主体。

工作保障

一、加强沟通协调。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定部门职责分工,研究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具体资金范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的协调。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宣传手册等途径,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政策、资金安排宣传到村、到组、到户。注重引导,激发脱贫群众干事创业热情,苦干实干,攻坚克难,艰苦奋斗。

三、设施激励约束强化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地方,在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注重总结提升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研究处理具体操作层面遇到的问题,注意积累可借鉴的经验,发掘可复制的典型,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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