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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031
文号: 扎政发〔2022〕9号
发布机构: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2-02-16 08:00

扎囊县乡村“四旁”植树行动方案 (2021-2023年)

时间: 2022-02-16

扎囊县乡村“四旁”植树行动方案

(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巩固和提升消除“无树村、无树户”成果,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乡村村(宅)旁、路旁、田旁、水旁(以下简称“四旁”)植树行动,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改善环境。坚持绿色发展,遵循自然规律,注重改善生态环境,以乡村造林绿化为重点,推进乡村人居生态环境建设。

(二)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坚持科学发展,因地施策,重点对道路两旁、田旁、水旁以及房前屋后开展“四旁”植树。我县2021-2023年“四旁”植树以生态林、经济林相结合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群众增收、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同步推进。

(三)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坚持属地管理,公益性为主,由县人民政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形成合力,统筹推进乡村“四旁”植树工作。

(四)动员群众,建设家园。坚持全民参与,义务植树,以工代赈等相结合,积极组织和引导群众开展乡村“四旁”植树行动,充分发挥其主体地位,切实承担起绿化美化家园的责任。

二、总体目标

2021-2023年在全县62个行政村7919户(经实地摸底调查,有需求户数为5793户),完成“四旁”植树30.1万株(包括经济林4.4903万株),其中2021年完成“四旁”植树15.055万株(包括经济林3.1087万株),2022年计划完成15.055万株(包括经济林1.3816万株)。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村(宅)旁植树行动。坚持适地适树和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农牧民资源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和引导群众在园内、屋前屋后、村内活动场所种植经济林和生态林,切实改善村庄及周边生态环境。

2021年在村(宅)旁实施造林5.3093万株(包括经济林3.1087万株)。吉汝乡:种植经济林0.4584万株,生态林种植0.5600万株;扎其乡:种植经济林1.4260万株,生态林0.5898万株;扎唐镇:种植经济林0.4462万株,生态林0.5684万株;桑耶镇:种植经济林0.3113万株,生态林0.2922万株;阿扎乡:种植经济林0.4668万株,生态林0.1902万株。

2022年在村(宅)旁计划造林5.9555万株(包括经济林1.3816万株)。吉汝乡:种植经济林0.3684万株,生态林种植1.1751万株;扎其乡:种植经济林0.3677万株,生态林1.2158万株;扎唐镇:种植经济林0.3509万株,生态林1.1846万株;桑耶镇:种植经济林0.1871万株,生态林0.6134万株;阿扎乡:种植经济林0.1075万株,生态林0.3850万株。

牵头单位:扎囊县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负总责)、农业农村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扎囊县分局、各乡镇。

(二)开展路旁植树行动。加快推进道路绿化。按照因地制宜和适地适树的原则,建设道路护路林带。对道路两侧的宜林地通过增绿添彩、生态修复的方式进行绿化美化,进一步提高道路绿化质量,打造生态环境优美的绿色走廊,在江北老路两旁开展路旁植树行动。

2021年实施路旁造林4.5683万株。阿扎乡:章达段种植生态林0.8万株;桑耶镇:扎若段种植生态林0.9856万株,桑耶段种植生态林1.3196万株,洛段种植生态林0.7638万株,松卡段种植生态林0.6993万株。

2022年计划路旁造林4.9978万株,扎其乡:德吉新村种植生态林0.45万株,藏仲村0.33万株,充堆村0.255万株,孟卡荣村0.8456万株,朗塞岭村0.6万株。扎唐镇:嘎杂村种植生态林0.8347万株,羊嘎居委会0.8325万株,折木居委会0.85万株。

牵头单位:扎囊县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负总责)、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扎囊县分局、各乡镇。

(三)开展田旁植树行动。加快农田林网建设。在保证专地专用的基础上,按照“林随水走,带随路渠”的原则,在相对集中连片的农田周边的道路、河道、圩堤和排灌干渠两侧上建设主林带,根据实际情况在机耕道、沟渠上建设副林带。努力改善农田小气候,保护农田、净化环境。

2021年实施田旁造林1.2124万株。桑耶镇:桑耶居委会和桑普分别种植0.7124万株和0.5000万株。

2022年计划田旁造林1.4583万株,桑耶镇:扎若村种植生态林0.2万株,阿扎乡:章达村种植生态林1.2583万株。

牵头单位:扎囊县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负总责)、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扎囊县分局、各乡镇。

(四)开展水旁植树行动。加快推进乡村周边水旁防护林建设。在保护好原生林草植被的前提下,对沟渠、河流两岸,池溏、水库、湿地、湖泊等周边宜林地建设防护林、水源涵养林,通过植树造绿,努力实现水清、岸绿、景美,切实改善乡村人居生态环境。

2021年实施水旁造林3.9650万株。桑耶镇:松卡居委会种植生态林3.9650万株。

2022年计划水旁造林2.6434万株。桑耶镇:松卡居委会种植生态林2.6434万株。

牵头单位:扎囊县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负总责)、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扎囊县分局、各乡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和乡(镇)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等工作,将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村、户。建立“四旁”植树档案,做好各村领取树苗登记,各村要做好农户实名领取树苗档案,苗木的去向必须清晰有据可查,以备市县验收。“四旁”植树由扎囊县人民政府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技术指导、苗木调配和检查验收工作。

(二)落实配套资金。“四旁”植树造林资金由区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市、县承担22%,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进行承担配套。在资金使用上必须精打细算、集约节约、量力而行,实行专款专用、专账专储,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开展好乡村“四旁”植树及管护工作,形成改善乡村环境和群众受益的格局。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的先导作用,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建设绿色家园、绿化美化村庄、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建设。

(四)加强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将乡村“四旁”植树纳入监督检查、考核验收范围,对工作完成、工作质量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对任务完不成、质量不高,打折扣、搞变通、虚报数字、套取资金的,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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