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囊县人民政府关于德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中共扎囊县委员会关于德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扎委〔2021〕108号)内容,经第十四届扎囊县人民政府第2次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德吉等同志的任职建议。具体通知如下:
德吉任县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黄高飞的县公安局友谊大道警务站站长职务;
免去欧珠次仁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宪宁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兰川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许涛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龚炜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格桑顿珠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澎琼任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旅游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孟昊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谢伟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侯东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局长(副队长)职务;
旦增曲吉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免去次多的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格桑央金的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次仁玉珍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免去达娃卓玛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阿林美朵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吉汝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赤列曲珍任吉汝乡司法所所长;
免去格桑仓决的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措姆任县信访局副局长;
免去边吉的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萨迦顿珠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余君任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
扎西旺姆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国江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丹增央珍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扎西的县教育局(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格桑卓玛的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索朗曲珍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次仁措姆的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许涛、格桑顿珠、赤列曲珍、措姆、余君5名同志试用期一年。
扎囊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