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囊县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三届县级督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县教育督政、督学工作和教育专兼职督导队伍建设,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扎囊县关于聘任第三届县级督学具体人员通知如下:
一、督学成员名单
总 督 学:唐 勇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总督学:永 才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丹增平措 县政府副县长
白玛次旺 县委办主任
拉 措 姆 县教育局局长
扎 西 县教育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次仁卓玛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 伟 县教育局副局长
次 央 县教育局主任科员
专职督学:扎西央宗 县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次仁边觉 县教育局督导室干事
兼职督学:索朗多布杰 县委常委、桑耶镇党委书记
达 娃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吉汝乡党委书记
赵 永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扎唐镇党委书记
边巴次仁 县政协副主席、扎其乡党委书记
孟 再 波 阿扎乡党委书记
次仁伟色 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次旺罗布 县教育局采购办主任
杨 永 琴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边巴次仁 县教育局基建办主任
罗 布 县教育局师资办主任
唐 光 明 县中学校长
米玛次仁 县职教中心主任
格桑加措 吉汝乡吉汝完小校长
格列桑布 吉汝乡雪拉小学校长
洛桑次旦 扎其乡扎其完小校长
洛桑旺堆 扎其乡朗塞岭完小校长
索朗单增 阿扎完小校长
拉巴次仁 桑耶镇完小校长
边巴次仁 县中学教务处副主任
洛桑旦增 扎唐镇双语幼儿园园长
二、工作职责
(一)专职督学工作职责。专职督学享有国家规定的督学职责,在县教育督导室的指导下,依法行使下列职责:一是监督本辖区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情况,并及时向其主管部门和县教育督导室反映;二是对被督导单位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行为责令改正,提出处理建议;三是发现危及师生人身安全、侵犯师生合法权益、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等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四是对本辖区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机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五是协助组织落实县教育督导室在本辖区内进行的教育督导工作;六是完成县教育督导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兼职督学工作职责。一是对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二是对各级各类学校推进素质教育、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教育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督导;三是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效益等进行评估;四是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五是对被督导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行为进行批评,并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六是对被督导单位及其负责人的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向其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奖惩建议;七是发现危及师生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侵犯师生合法权益,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等情况立即予以制止,并报告县政府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八是履行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授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