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囊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区农村公路建、管、护、运营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四好农村路”工作方案的通知》(藏交发〔2016〕466号)、山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交发〔2017〕82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各区(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通知》(藏交发〔2019〕15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开展好扎囊县“四好农村公路”发展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保基本、强服务、惠民生、促发展”的总体方针和“四好农村路”标准要求,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保证质量、注重安全”的原则和“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各方参与、整体推进、建管并重、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发展质量、管养水平和服务水平,加快消除制约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二、组织保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公路提质增效、科学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好先行官。经扎囊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扎囊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扎囊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扎囊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宏观管理等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充分认识“四好农村路”重大意义。农村公路是保障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农牧业和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设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2003年,交通运输部提出“修好农村路,服务城镇化,让农民是走上油路和水泥路”的建设目标。2013年,按照党的十八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交通运输部提出了”小康路上,绝不让任何一个地方因农村交通而掉队”的新目标,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2014年7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西藏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为2020年西藏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政策、资金、项目保障。2016年7月,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西藏自治区2017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督导方案》,为我市做好“四好农村路”提出了具体要求。“十三五”期间,山南市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投资91.8亿元,全力开导交通脱贫攻坚行动,确保“十三五”末,实现全市各县之间公路连接成网,100%的乡镇、85%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含寺庙)通铺装公路(沥青或水泥路);启动自然村通达工程,适度解决自然村通畅;具备条件的资源点通公路,实现农村公路网络化,公路总里程达到7300公里。我县2019年度共申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25个,计划投资420274201元。
当前,全县农村公路发展依然存在着基础不牢固、发展不平衡、技术等级低、安全防护设施少、养护进入大中修期、养护任务繁重且资金严重不足、危桥险路多、运输服务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十三五”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转变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加强,真正做到有路必养;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
(二)全面落实“四好农村路”工作目标。1.以质量为核心建设好农村公路,切实发挥先行官作用。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使农村公路建设与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牧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到2020年,实现全县各乡镇之间公路连接成网,100%的乡镇、85%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含寺庙)通铺装公路(沥青或水泥路);启动自然村通达工程,适度解决自然村通畅;具备条件的景区、产业园区、易地扶贫搬迁和矿山等资源点通公路,实现农村公路网络化。积极实施平安公路工程,争取到2020年前全部完成我县危桥改造,力争2020年年底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数量与新增危桥总量实现平衡。争取在2020年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隐患处置,全面提升我县公路安全通行能力。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全力推进我县全部实现农村公路代建模式。加大交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对口援藏、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面向社会招聘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等政策支持。力争成立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和试验检测机构,切实强化建设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检查,保障质量监督检测能力和条件。明确质量和安全责任人,切实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2.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切实做到权责一致,规范运行。一是全面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基本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法规,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段保护队伍。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超载超限治理工作宣传和执法力度。农村公路应设立永久性治超宣传标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农村公路各平交道口设置“限高、限宽、限行”设施,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农村公路;加大对农村公路治超稽查力度,严厉打击通过农村公路偷运、绕行的超限超载车辆。三是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牧场)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四是加强公路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严格控制技术标准,路基压实度、混凝土厚度、混凝土强度指标合格率应达到96%以上,一次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80%以上,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限制,确有困难的村道局部路段,在完善相关安全设施,经论证可行后,可适当降低部分技术指标。3.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切实做到专群结合,有路必养。一是建立养护资金投入机制。争取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多渠道筹资为辅、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机制。养护经费力争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基本满足养护需求。二是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将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作为“有路必养”的重要考核指标,真正实现有路必养。三是到2020年,农村公路列养率力争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四是建立养护巡查制度。建立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制度,按频率、按比例对农村公路养护情况进行巡查,确保巡查有记录、有台账、有整改落实。五是县道、主要乡道的日常养护等应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对路面修补、桥涵构造物修复等小修技术性较强的养护工作要实行专业化养护,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养护单位进行处理。通过公益性岗位、生态岗位等形式,建立相对稳定的专业化养护队伍,建议向当地贫困群众倾斜。六是对于主要为厂矿、工业园区等企业服务的农村公路,应积极引导受益企业进行义务养护。七是加快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化步伐,加强路况检测和人员培训,科学确定和实施养护计划,努力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八是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度。以县人民政府为主导,分管县长为第一责任人,交通运输局为具体实施机构,建立以乡(镇)、村(居)为主体的路长制度。4.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切实服务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总体思路,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十三五”期间,规划改建县级客运站1个、乡镇级客运站3个,综合运输服务站2个,基本实现村村通客运班线的总体目标。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加快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全面提升客车性能。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在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镇域内发展镇(乡)村公交。提高扎囊县整体货运效率,促进传统货运业向现代物流业发展,继续促进以货运市场和物流中心为基础的货运体系建设,实现货运行业跨越式发展,计划修建货运站1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每年与县交通运输局及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当年农村公路相关工作的完成目标,并将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扎囊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检查指导 “四好农村路”建设开展情况,对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等进行抽验、检查,总结推广“四好农村路”建设经验。成立以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符合本县实际的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落实有力。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以政府名义出台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的建设,加强政府监管,并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范围,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要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充实工作力量,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确保顺利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让农牧民群众看到实效,得到实惠。
(三)加强监督考核。要加强监督考核工作,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强化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考核,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投资挂钩的奖惩机制,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要加强对乡(镇)政府、村委会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
(四)加强资金保障。要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县级财政为补充,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县级财政要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并根据财政情况建立逐年增长长效机制。同时建立自治区和市政府补助资金与绩效考核、地方配套等挂钩制度,充分发挥上级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