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扎囊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2〕13号)和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的要求,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的规定,为不断加强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处化解体系,积极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扎囊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将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扎西多布杰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 主 任: 多 吉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加 措 县发改委(工信局)主任 (局长)
次仁多布杰 县住建局局长
委 员:尼玛次仁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洛 桑 县工会主任科员
达娃卓嘎 县法院副院长
卢 露 县公安局政委
仁 青 县水利局局长
格桑达瓦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游 光 县司法局副局长
委员会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争议案件;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多吉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