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5家单位关于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4〕77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5家单位关于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4〕76号)、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综合论证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序言
一、编制依据
1.《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4〕77号)。
2.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5家单位关于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4〕76号)。
3.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综合论证意见的通知。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和山南市关于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推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撬动作用,全面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编制原则
1.坚持县为主体,统筹安排原则。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结合全县“十四五”总体规划,把投向相近、目标相似、来源不同的各级衔接资金进行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综合打造,成片整体推进,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管理、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
2.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原则。在资金来源渠道不变、资金用途不变、项目资金管理权限不变、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检查验收标准不变的前提下,打破行业界限、部门分割,积极主动、协调配合,统筹安排项目,统筹投放使用资金,形成资金保障要素牵引,增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投入力度。
3.坚持聚焦脱贫,重点突破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最急盼解决的问题着手,聚焦整合投向,推进我县重点区域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生态保护、能力建设上都有重大突破。在选择项目时,要充分尊重脱贫群众的意愿,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优先安排脱贫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产业项目,条件允许时,可吸收脱贫群众代表参与项目评选和建设管理。
4.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坚决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资金支出,兼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四、方案编制因由
按照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以农村生态产业发展为重点,整合多方资源,强力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围绕突出问题,以群众增收成效为导向,以乡村振兴规划为引领,以重点产业项目为平台,合理安排使用财政衔接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巩固提升,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深化“统筹安排、协调互补、集中投入、综合打造”的整合实践,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产业项目投入格局。
第二章 目标任务
一、年度目标任务
按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以农村生态产业发展为重点,整合多方资源,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户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无辍学儿童;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67万元以上。
二、资金使用目标任务
衔接资金使用应当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总体目标、任务、要求、统筹安排使用,形成有效合力,发挥整体效益。将衔接资金贯穿于预算编制、资金分配、资金使用和资金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深化“统筹安排、协调互补、集中投入、综合打造”的巩固提升投入新格局,激发内生动力,围绕突出问题,以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为目标,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为平台,积极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三、项目建设目标
产业发展及附属设施提升改善,提高了农户生产积极性,转变了广大农民群众传统的种植生产方式,现有土地和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地保护和利用,土壤有效改良,抗御气候灾害能力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和水土保持能力得到较大提高,防灾减灾能力逐步增强。脱贫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将更好地促进项目区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村容村貌明显改观,从而对维持社会稳定,促进共同繁荣,实现社会和谐进步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项目的实施让脱贫群众的总体收入水平大大提高,生产生活水平明显改善。
第三章 工作措施
一、强化县级财政保障能力
1、加强资金管理,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创新资金监管方式,加强日常监管,充分利用财政一体化系统、直达系统等,探索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和成果互认机制,提高监管效率。
2.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效益。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下达,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规范要求支出,在保障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支出,及时准确将形成的实际支出关联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严禁随意调整、变更支出数据。
二、围绕规划使用财政衔接资金
1.有效衔接规划。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编制好年度计划,做好与上级规划、各级部门专项规划的衔接,以规划和年度计划引领投入,凝聚工作合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不得随意调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按计划完成脱贫任务。部门专项规划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规划不一致的,应当区分具体情况研究处理,原则上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规划为准。
2.编制衔接资金实施方案。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部门专项规划,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提出包括主要目标任务、具体建设内容在内的年度财政衔接推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方案。已下达的衔接资金,按照衔接资金使用的范围和项目开工建设情况,规范合理使用。纳入年度衔接资金方案的相关资金,各相关部门应予以认可。年度衔接资金方案要明确每个项目和每笔资金的管理部门,特别是要把项目资金调整用途后的管理部门予以明确落实,并相应承担管理责任。
3.组织项目加快实施。按照年度财政衔接推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方案,区分轻重缓急,确定重点巩固提升项目和建设任务,统筹安排各级衔接资金。及时安排项目资金,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应在接到上级资金后一年内完成,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三、创新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机制
1.推行民办公助、村民自建方式。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吸收脱贫群众代表参与项目评选和建设管理。在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采取农牧民自行建设、自主招标(比选)等方式实施项目,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特别是400万元以下的项目,交由当地农牧民施工队实施。
2.实行到村到户到人精准扶持。按照规划到村、帮扶到户、兑现到人的要求,强化资金安排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优先安排资金到重点村、脱贫巩固任务重的人口中,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
3.探索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收益。积极探索以“股权量化、按股分红、收益保底”、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为主要内容的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收益机制,拓宽脱贫人口收入渠道。加大对培育带动主体的支持力度,创造条件帮助带动主体承接各类支农项目,鼓励带动主体吸收脱贫户为其成员,扩大覆盖范围,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脱贫户真正受益。
4.转变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方式。探索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新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有效方式,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四、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监督管理
1.完善制度体系。根据“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重点突出、各司其职”的原则,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4〕77号)相关文件使用和启动项目资金,并按相关衔接资金项目上级部门备案后,资金由所属部门统一管理。
2.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加快构建协调配合的项目资金管理机制。重点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对重点村、脱贫户、脱贫人口的扶持措施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要由所在村的第一书记签字确认。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4〕77号)文件规定,不得将衔接资金用于资金使用范围以外的支出;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改善办公条件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无关的支出。
3.健全公告公示。坚持和完善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提高财政衔接资金的分配、使用透明程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衔接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脱贫县、乡、村要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预期目标、设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
4.开展绩效评价。衔接资金使用要与巩固提升任务挂钩,按照巩固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将巩固成效作为衡量衔接资金使用工作主要标准。乡村振兴、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对衔接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年度工作成效考核。
5.加强监督检查。要把纳入年度衔接资金方案范围的财政衔接资金作为监管重点。组织和引导脱贫群众主动参与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反馈机制。探索第三方监督机制,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巩固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第四章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扎囊县2025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总投资17154.3万元,第一批到位衔接资金15941万元(其中预留县级衔接资金61.89万元用于第二批资金分配)共计分配15879.11 万元(缺口840.68万元),其他整合资金422.1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0467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78万元,自治区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779万元,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1万元,市级衔接资金1101.00 万元,县级衔接资金715万元,本次整合其他资金共计422.17 万元,其中县级配套其他资金363.07 万元,市级配套其他资金(厕改)43.1万元,群众自筹16万元。
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045万元。其中:生产发展类资金3432万元,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1440.12 万元,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资金6000.9万元,其他类资金171.98万元。
2.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80.00 万元,其中生产发展类资金720万元,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391.6万元,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资金1796 万元,其他类172.4万元。
3.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01万元。其中:生产发展类资金224万元,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资金132万元,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资金745万元。
4.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15万元(预留61.89万元用于第二批),其中:生产发展类资金125万元,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90万元,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资金438.11万元。
5.其他整合资金422.17万元。其中:生产发展类资金16万元,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资金363.07万元,其他类43.1万元。
第五章 项目建设
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结合扎囊县“十四五”规划,落实巩固提升乡村振兴目标任务。2025年计划实施项目主要安排用于生产发展(含产业项目)、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其他类,共14个项目,总投资17154.30 万元。具体项目安排如下:生产发展(含产业项目)类项目5个,分别是:山南市扎囊县山南市扎囊县种业加工建设项目、山南市扎囊县孟卡荣村黑白花奶牛养殖整村推进试点项目、山南市扎囊县朗赛岭片区矮化苹果加工基地建设项目、扎囊县扎唐镇施贡村中央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扎囊县人畜分离项目;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2个,分别为:山南市扎囊县2025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山南市雅江提灌补水扎囊段项目—扎其充堆提灌站;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4个,分别为:扎囊县扎其乡阿雪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扎囊县扎唐镇嘎孜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扎囊县桑耶镇念果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扎囊县扎唐镇施贡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其他类3个,分别为:帮扶车间补助、扎囊县贷款贴息、扎囊县户厕改造奖补资金。
一、生产发展(含产业项目)类项目
1.山南市扎囊县种业加工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扎其乡孟卡荣村,规划年度:2025年,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用地范围内建设网围栏和门,布设农田监控、杀虫、驱鸟等鸟虫害防治监测系统,新建部分水渠、分水口、农道桥,并增加现有部分水渠盖板,基地局部新建围墙和标志碑。新建种子加工厂,厂区内外进行硬化及总平水电工程等附属工程,购置专业种子加工检测设备及部分农机设备。总建筑面积约349.1㎡,其他建设内容均为构筑物或设备设施。推进单位:扎囊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责任人:玉金,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4月,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2月,总投资:1100万元,资金来源:衔接资金。
2.山南市扎囊县孟卡荣村黑白花奶牛养殖整村推进试点项目,建设地点:扎其乡孟卡荣村,规划年度:2025年,项目内容:采购80头F1代3-4岁适龄黑白花奶牛,分配给80户到户养殖。项目推进单位:扎囊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责任人:玉金,预计开工时间:2025年4月,预计竣工时间:2025年12月,总投资:160万元,资金来源:衔接资金及群众自筹资金。
3.山南市扎囊县朗赛岭片区矮化苹果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扎其乡朗赛岭村,规划年度:2025年,项目内容:分选车间2203.36㎡,消防水池230㎡,分选线设备基础1项,总平22716㎡,分选线设备1项,消防泵房设备1套,500kVA箱变1台,200kW室外一体式静音发电机组1套,叉车2台 ,周转筐3000个,成品货架300个,地牛2台,果干加工设备1项 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各地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支持农业大县聚焦农产品加工业,引导企业到产地发展粮油加工、食品制造。开展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完善全产业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快落实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符合当地政策需求,符合人民利益需求,促进就业增收、社会稳定的需要,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成效显著,是西部发展特色农业的需要。项目推进单位:扎囊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责任人:玉金,预计开工时间:2025年4月,预计竣工时间:2025年12月,总投资:2500万元。资金来源:衔接资金。
4.扎囊县扎唐镇施贡村育苗项目,建设地点:扎唐镇施贡村,规划年度:2025年,项目内容:施贡村东南侧沿河可育苗面积30亩,土地性质为其他林地。预算明细如下:(1)提灌站设施设备(管道)、人工机械费用、电费:3.08万元;(2)土地平整、机械人工种植费用:7.12万元;(3)网围栏:长1000米、高2米,(另需水泥用于加固)费用4.02万元;(4)树苗费用:购买松树苗子25367棵,按市场价每棵21.1元,共计费用53.78万元;(5)灌溉人员费用:2万元。项目推进单位:扎囊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责任人:米玛次仁,预计开工时间:2025年4月,预计竣工时间:2025年10月,总投资:70万元。,资金来源:衔接资金。
5.扎囊县人畜分离项目,建设地点:5个乡镇,规划年度:2025年,项目内容:计划实施687户人畜分离项目。项目推进单位:扎囊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责任人:玉金,预计开工时间:2025年4月,预计竣工时间:2025年12月,总投资:687万元。资金来源:衔接资金。
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
1.山南市扎囊县2025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建设地点:桑耶镇、吉汝乡、扎其乡。规划年度:2025年,项目内容:东村格日灌溉水渠管道年久失修,导致出现漏水,需维修管口连接点,破损的管子,翻修沉淀池等。该村年产青稞种子16万斤,小麦种子17万斤,为提高种子的经济效益,需对种子进行包衣,拟需配套种子精选机、包衣机。杂玉村水塘于2012年4月份修建,因年久失修,导致多处漏水、渗水,影响200亩农田及100亩林地灌溉,需修补。格普村努努沟泄洪用的冲沟由于坡度大,导致今年山洪溢出沟外,农田和农户进水受损,为减少损失和预防灾害发生,需修建350米的防洪提。高2米,宽1.2米、下档组灌溉渠道,因水量大,原有水渠坡度及损坏等原因,导致水流溢出来,影响灌溉。需修建300米长,40厘米×40厘米的水渠、桑普村灌溉取水口于2017年江北罐区项目修建,近年因雨季该沟水量大,冲毁原有的拦水坝,导致取水口水水位较低,取水困难,影响该村2000多亩的灌溉问题,为不影响春播生产,拟需维修拦水坝。3组措姆厅水塘库容80立方,涉及100亩耕地及草地、林地的灌溉。因未对塘体和渠道做防渗和加固处理,水资源和利用率不高,故拟对该水塘进行加固和防渗等。项目推进单位:扎囊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责任人:玉金,开工时间:2025年4月,预计竣工时间:2025年12月,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衔接资金。
2.山南市雅江提灌补水扎囊段项目—扎其充堆提灌站。建设地点:扎其乡充堆村。规划年度:2025年,项目内容:通过新建充堆取水泵站、充堆二级站;改扩建充堆一级站,改造加高灌区渠道约2.2km,新建输水管道8.7km,彻底解决工程区内引水灌溉水源问题,提高工程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使耕地增产、农牧民增收,保证工程区内7935.5亩耕地、2359亩林草地的灌溉用水需求。项目推进单位:扎囊县水利局,项目责任人:李伟,开工时间:2025年4月,预计竣工时间:2025年12月,总投资:2694.4万元,本次安排1853.72万元,缺口840.68万元,资金来源:衔接资金。
三、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
1.扎囊县扎其乡阿雪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扎其乡朗赛林村。规划年度:2025年,项目内容:建筑工程:新建垃圾兑换超市375平米,新建产业用房282平米,新建公厕78平米,新建农机具仓库412平米,集体产业用房改造633平米;给排水工程:新建阿雪村村内给排水管网7085米(含户内给排水改造工程量);新建雨水沟3562米;钢筋混凝土防洪堤524米;现有蓄水池增加水泵3台。道路工程:新建阿雪村村内道路564米,1974平米,道路宽3.5米。电气工程:新建阿雪村村内6米高太阳能路灯226盏;环境工程:新建打麦场9612平米,新建阿雪村国道北侧硬化3419平米,水塘整治893平米,新建阿雪村村内地面入户硬化3660米,9150平米,宽2-3米;新增6处分类垃圾桶。项目推进单位:扎囊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责任人:玉金,开工时间:2025年4月,预计竣工时间:2025年12月,总投资:2224.53万元,资金来源:衔接资金及其他县级资金。
2.扎囊县扎唐镇嘎孜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扎唐镇嘎孜村。规划年度:2025年,项目内容:建筑工程:新建农机具仓库240平米、新建公厕29.43平米、饲草料加工厂改造220平米、新建产业用房60平米、旧产业房改造50平米。给排水工程:嘎孜组新建取水机井和蓄水池,增设给水管2600米,久组新建蓄水池,新建给水管660米;新建雨水盖板沟1868米;新建污水管网5054米,新建5座化粪池和5座无动力处理设备。电气工程:新增6m高太阳能路灯104盏。道路工程:新建村内道路915m,修复既有道路542平米。水利工程:新建灌溉渠8365米,铅丝石笼防洪堤885米。环境工程:国道绿化修复区域141平米、环境硬化及修复3577平米、新修打麦场296平米、新增树池56平米、新增便民矮墙坐凳16个、增设垃圾桶8组。项目推进单位:扎囊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责任人:玉金,开工时间:2025年4月,预计竣工时间:2025年12月,总投资:1991.8 万元,资金来源:衔接资金及其他县级资金。
3.扎囊县桑耶镇念果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桑耶镇念果村。规划年度:2025年,项目内容:新建水磨房1栋、新建厕所1栋、新建堆粪场4栋、新建产业配套用房1栋、给排水管网1项、6米太阳能路灯133盏、新建桥梁1座、新建道路2055米、打麦场3605平方米、硬化及入户路6820平方米、水渠1156米、盖板沟1080米、铅丝笼护岸353米、环境整治1项等附属工程。项目推进单位:扎囊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责任人:玉金,开工时间:2025年4月,预计竣工时间:2025年12月,总投资:2452.08万元,资金来源:衔接资金及其他县级资金。
4.扎囊县扎唐镇施贡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扎唐镇施贡村。规划年度:2025年,项目内容:新建泵房1栋、新建蓄水池2座、给排水管网1项、6米太阳能路灯233盏、新建桥梁1座、新建道路3673米、水塘改造及扩建2座、打麦场1913平方米、巷道及入户路27428平方米、水渠426米、盖板沟641米等附属工程。项目推进单位:扎囊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责任人:玉金,开工时间:2025年4月,预计竣工时间:2025年12月,总投资:2674.67万元,资金来源:衔接资金及其他资金。
四、其他类项目
1.帮扶车间补助,建设地点:扎囊县,规划年度:2025年,项目内容:符合条件4家就业帮扶车间兑现稳定就业补助资金。其中:扎囊县扶贫助残服饰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吸纳农牧民稳定就业31人;扎囊县久麦多吉乐美氆氇手工业合作社,吸纳农牧民稳定就业43人;扎囊县扎塘镇强巴林氆氇编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农牧民稳定就业27人;扎囊县格尔林家园商贸开发有限公司,吸纳农牧民稳定就业11人。共计111人,按照每人3000元补助标准。项目推进单位:扎囊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责任人:玉金,预计开工时间:2024年4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0月,总投资:33.3万元,资金来源:衔接资金。
2.扎囊县贷款贴息,建设地点:扎囊县,规划年度:2025年,项目内容:贴息资金共计138.68万元,其中小额信贷贴息资金96.36万元,十三五扶贫项目贴息资金42.32万。为贴补扎囊县十三五项目贷款贴息的需要。项目推进单位:扎囊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责任人:玉金,预计开工时间:2024年4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0月,总投资:138.68万元,资金来源:衔接资金。
3.扎囊县户厕改造奖补资金,建设地点:扎囊县,规划年度:2025年,项目内容:计划改造862户户厕。项目推进单位:扎囊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责任人:玉金,预计开工时间:2025年1月30日 ,预计竣工时间:2025年5月30日,总投资:215.5万元,资金来源:衔接资金及市级其他资金
第六章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拨付程序
资金拨付方面。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支出进度,根据我县实际,衔接资金在未通过县农工办或县政府正式批复之前,县财政在收到市财政资金指标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到位情况告知有关单位;有关部门进行制定衔接资金绩效目标表。在收到县农工办或县政府正式批复后,县财政将在30个工作日内按项目建设投资情况在财政一体化平台录入资金指标,再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并及时将资金拨付进度报市局相关单位;对资金闲置、工作滞后、项目进度执行缓慢的项目单位,县财政将适时会同农工办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并将项目进度执行缓慢单位通报批评。
信息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谁主管谁公示原则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资产移交方案。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设施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第七章 职能职责
为确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有效使用,各相关部门应承担以下职责:1.财政部门拟定纳入衔接资金规模并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的管理,配合相关部门编制衔接资金方案;2.各行业部门拟定衔接资金项目方案;3.发改部门按照要求对需立项审批的项目立项审批;4.审计部门加强衔接资金的审计监督;5.县级行业部门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技术指导和监督;6.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7.村委会是项目实施主体。
第八章 工作保障
一、加强沟通协调。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定部门职责分工,研究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具体资金范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的协调。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宣传手册等途径,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政策、资金安排宣传到村、到组、到户。注重引导,激发脱贫群众干事创业热情,苦干实干,攻坚克难,艰苦奋斗。
三、设施激励约束。强化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地方,在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注重总结提升。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研究处理具体操作层面遇到的问题,注意积累可借鉴的经验,发掘可复制的典型,并及时向县委、政府报告。
第九章 绩效考评
主要内容包括:带动当地受益群众数、带动受益脱贫户数、受益群众满意度、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编制情况、项目收益向脱贫户“三类”人群倾斜情况、脱贫户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衔接资金使用方案、计划执行情况总结材料、资金拨付及相关材料以及各单位职责落实、违法违纪情况。
第十章 责任追究
一是衔接资金不得用于县城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发放津补贴,不得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二是县乡村振兴局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将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干部绩效考核内容。认真做好衔接资金台账,对用途发生调整的资金,按照程序及时调整指标,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对虚报脱贫人口数量、恶意套取统筹整合资金,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或挤占、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及随意调整衔接资金的,一经查实,应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是衔接资金项目安排实施、资金监管过程中出现问题、绩效考评不合格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追究申报、审批、实施、监管主体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