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 扎囊县人民法院 2018-10-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款: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给予奖励。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联系电话:0893-7362123
我院执行局还将继续向社会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只有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才能从这份名单中删除。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上了黑名单以后,具体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外,我院执行局还积极创新信用惩戒方式,通过网络媒体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利用微博、微信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的特点,扎囊县法院定期将失信人名单公布在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上。